陆戈曾经说过她,是一个没有感情的人。
祝时雨不懂该怎么和他谈恋爱,但是当时的她,已经尽可能地去维系好这段感情,甚至为了结束异地恋,准备调职去他的城市。
如果没发现那场意外的话。
分开后,她得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重感冒,那段时间现在回忆起来像是空白。难过是真的,四年也是真的。
不够喜欢也是真的。
她曾以为,爱就是如此,在平淡生活中互相温暖,和足够相熟的人携手走一辈子。
可是,孟司意的出现,才让她发现。
喜欢是蓬勃的心跳。
一起洗碗是开心的,一起逛超市是有趣的,一起什么都不做在沙发上看电影是满足的。
所有见面待在一起的时刻,都令人充满期待。
喜欢是把平淡的事情变得快乐。
祝时雨感情迟钝、笨拙、天生缺少浪漫细胞,她清晰认知到这点时,是今年的七夕节。
她之前,很少过这样的节日,一方面是异地,即便早早做计划,临时可能也会因为什么事情取消。另一方面,她节日意识比较淡薄,即便和陆戈待在一起,也只是两人出去找家不错的餐厅吃饭。
头一年他还会给她送一些传统的花和礼物,在祝时雨之后没过多久特意给他回礼后,陆戈就没再送过了。
这是她和孟司意在一起的第一个七夕。
那次刚好为了环保,全城烟火晚会取消,她不过听闻随口感慨了一句,当天夜里吃完饭,他便神神秘秘把她叫出去。
晚餐是自己在家做的,只不过比往常更加丰富,他特意煎了牛排,还在边上点上几支蜡烛,礼物是她喜欢的电影和书,用蝴蝶结仔细系好。
用餐时她喝了点红酒,孟司意没碰,她当时感到意外,直到他从车库把车子开出来。
两人趁着夜色到了附近河边,远处有座高桥,底下黑乎乎的桥洞瞧不清模样,月色下流水冲刷着河边鹅卵石。
孟司意把车后备箱里的烟火都搬了出来,放在河滩上,城市灯火离得很远,高高桥面偶尔有车子呼啸而过,无人的河岸,只有他们两人。
他手里拿着一根点火器,小心翼翼地把并排摆放的烟花一个个点燃,然后在火星冒出来的一瞬间,捂着耳朵朝她跑来。
身后无穷的黑夜,升起灿烂巨大的花火,映亮平静河面,那一刹,璀璨如星河。
孟司意张开手,满脸笑容把她抱住。
“七夕快乐。”
那天,两人最后被闻声而来的城管赶跑,祝时雨被孟司意牵着手,慌张逃往车里。
时间还早,经过附近一条繁华街道,正值节日活动,里面被装饰得氛围十足,孟司意把车子停好,拉她一起下去闲逛。
两人手牵手走在人群里,周围热闹,人声鼎沸,一片火树银花中,他刚好转过头,去寻她的眼睛。
那一刻,最平常不过的一个时刻,祝时雨突然感受到了难以用言语表述的蓬勃情感。
胸口鼓噪,心脏震动,好像贫瘠的星球上突然破土长出了一枝嫩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