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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蕾蕾妈与鸟儿子(第1页)

第92章蕾蕾妈与鸟儿子

所谓去路便是归途。

易天行坐上从省城返回高阳县城的火车,后背靠在绿色的硬座人造革上,双眼微闭,闻着车厢里传来阵阵汗臭,不由一阵恍忽,仿佛回到了几个月前,自己刚刚从高阳县到省城来读书的那辆火车上。当时的易天行身上没有什么负担,初明佛性,天火将生,在火车上整治了几个霸道的游客,还美滋滋地用手掌的高温给自己煮了一碗方便面。

如今他在归元寺修行有成,体真火充盈,一应法门更是稔熟,再不似当初的修行初哥模样,意随心动,随时随地便能将体内的真火玩出花样来。可是,如今却没了玩花样的的兴趣。

这便是厌了乏了的结果。

他斜乜着眼打量着车厢里的人群,在心底轻轻叹了一声,便闭目假寐。

一路无话,他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小时,火车终于在一阵刺耳的咯吱声中停在了高阳县城那个破烂的月台旁,而这个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跳下车厢,易天行从书包里拿出瓶水,狠狠地灌了一大口,再狠狠盯了一眼天上的月亮,叹道:“娘的,老家就是好,月亮都比省城要亮很多!”九十年代中的县城还没有太多污染,夜空确实显得比大省城要干净许多。看完了月亮,又看向那边灯火依燃亮着的下货站台。

那边在忙碌的苦力们,那边叮叮响着的小推车,都是他很熟悉的人或事,在去省城读书之前,为了凑学费,他曾经在这里扛了很多天的大包,只是没想到,一到省城,他却莫名其妙成了什么古家的少爷,创下扛大包县城纪录所赚的钱,现在还在自己的裤兜里,一分钱都没有花出去。

易天行唇角微微向上翘起,然后背起书包,便向县城火车城高高的台阶下走去。

县城并不繁华,深夜里,万家灯火早已熄灭,只剩下冬夜的寒风,和街道两侧六七层高的楼房里传来的安憩气息。易天行走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并不急着回家,反而缓缓走着。借着月光的映照,他在小巷里东穿西穿,终于回到了江边的那一大片棚户区,街面上拦车的石墩一如从前,破旧一如从前,就连街角垃圾的臭味似乎都没有改变什么。

看着熟悉的街景,他无来由的一阵感动。

他的小黑屋还在老地方,没有人来动,城市拆迁的步伐还来不及踏入这片肮脏的角落。易天行低声欢叫一声,一脚踹开屋门,极熟练地左手一拉灯绳。

顿时,整间小黑屋被笼罩在了暖暖的桔黄灯光之中。

纵使半年无人居住,满屋的灰尘在他的眼里,也是这般的亲近。床上垫的还是干草,易天行想也没想便躺了上去,真舒服啊,比学校寝室的木床舒服,比归元寺的禅房舒服,比鹏飞工贸的大班皮椅舒服……还是家里最舒服。

他就这般感叹着沉沉睡去,这是半年来他睡的最好的一觉。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就醒了过来,关上点了一夜的小黄灯,推门而出,对着起着薄雾的小石坪发了发呆,便开始像去省城之前的那十几年间一样,似模似样地开始打起拳来,一套拳毕,又找了块干巴巴的毛巾,在邻居家的水龙头处像做贼一样打湿,胡乱擦了把脸,然后进屋推出了那辆二八的破旧自行车。

车子是用铁链锁住的,易天行挠头挠的头皮快破了也没想起来钥匙是在什么地方,于是他双手握住铁链,轻轻一用力,将铁链子拉成两截,骑上自由了的自行车,沿着江边往高阳县中出发。

到县中门口的时候,离中午放学还早,他百无聊赖地等着,一只脚搁在自行车脚踏板上,一只脚搁在人行道上,就像蕾蕾以前等他一样。

“钉铃铃。”

放学的铃声响起,学生们撒着欢地往外喷涌着,易天行微咪着眼注意着从学校里走出来的短发女生,却没有看见自己想看见的那个人影。正一失神,却发现有一个女孩子,一个穿着粉红棉袄的女孩子骑着自行车往江边走了。

这个女生不是短发,一条俏皮的可爱的小瓣子在后轻轻摇晃。

易天行怪叫一声,认出那辆二四的天蓝自行车,赶紧骑上自行车跟了上去。

高阳县城的江边仍然是笼罩在淡淡的日光和夹竹桃的包围中,少年男女的再次重逢似乎没有小说里描述的那么炽烈和浪漫。

“你怎么跑回来了?”

“不是说过元旦要回来看你的吗?”

“嗯?”邹蕾蕾可爱地偏了偏脑袋,乌溜溜的黑眼珠乱着易天行的心:“最近三十七天没有写信,两个月没有电话,然后……却突然回来了?”说完这句话,小姑娘推着自行车便往前骑去。

易天行赶紧又跟了上去,涎着脸道:“真是想你,所以回来的。”

“吃了饭没有?”

“还没呢。”

“去我家吧,骑快点儿,不然妈会把米放进锅里了。”

“哎。”易天行脆生生地应着,心里着实欢喜异常。这或许就是邹蕾蕾最吸引他的地方——淡然,自在,随便——易天行清楚,一个女生用这种态度对你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把你视作了最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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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好些没有?”

“你说呢?”蕾蕾轻快地骑着自行车,没好气地回了一句,语中嗔怪之意荡着易天行心魄。

“头发留长了,真漂亮。”易天行啧啧叹着。

“去省城半年,说话还是这么没营养。”蕾蕾并不因为久别重逢而改变自己爽朗的心性。

……

……

推开邹蕾蕾家门,不可避免的,易天行又要编造一大堆说辞来应付颇为吃惊的邹爸爸和胖主任的询问。好不容易等盘查结束,便坐上桌子准备吃饭。易天行在省城的水晶宫里吃过海鲜,在宝通禅寺吃过素斋,在归元寺里吃过面条,在学校里啃过馒头,可无论哪一种也比不上在邹家吃的饭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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