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弯起眉眼,一脸认真地说:“那你也要主动找我。”
“好,我知道了。”
周诉说知道了就是真的知道了,行动力极强,当天晚上就开始主动给言衷发消息了。
他发的内容都很简单,有时只有一两个字,后面跟言衷再熟一点,话才渐渐变得多起来。
后来言衷才知道,他那天抓住周诉问的问题,其实有点莽撞。
因为周诉对“朋友”的定义和他的不太一样。
言衷对朋友的定义比较浅,见一面聊得来的是朋友,随手帮了个小忙的是朋友,就连楼下早餐店的老板都可以划入朋友的范畴。
周诉则不同,他的朋友不多,圈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不是什么熟识的人都能称作“朋友”。这个范围像是他的私人领地,能进去就说明已经是很亲近的关系了。
而他们那时候,还没有熟到那个地步。
不过,即使当时有些莽撞,后来他们还是成为了彼此最好的朋友。
彼时言衷应该没有想过,他和周诉会有一天像现在这样,要在“朋友”前面冠上“曾经”两个字。
现在周诉再问他这个问题,他也没有办法再回答“我们是朋友”了。
“说话。”周诉冷声道。
三年后再见周诉,要说些什么?
这已经是他们认识的第九年,只是简单的一个照面,万千心绪就争先恐后地涌上心头。
可言衷挑挑拣拣,找不到一句合适的。
无处宣泄的语句堵得他心口发闷,最后他只挤出了一句最常见、最不容易出错的。
“好久不见。”
“一千一百一十五天。”周诉抬眸,淡声道,“是很久。”
“除了这句,还有什么?”
言衷维持着表面上的镇定:“没有了。”
“没其他事的话我先出去了。”
周诉看着他,却没有放手让他走的意思。
言衷干瞪着眼等了一会儿,周诉还是不动。他只好亲自动手,去掰周诉堵着门的手指。
他的动作很小心,刻意避开了手腕的部分。
周诉垂眼看着,却没有阻止他。
言衷觉察到他没用力,轻而易举地掰开他的手指,准备开门。
在他即将成功的时候,一只右手从侧边伸出来,不由分说地抓住他的手,一点点往下按。
言衷心下一惊,赶忙抽手。
可周诉死死地按着他的手,他的掌心被迫按压在周诉手腕上。
隔着布料,他的掌心能够感受到一片稍微厚一些的地方。
应该是他烫伤的地方,包了纱布。
言衷原本强装的平静终于出现裂痕,他脸上浮现出一丝愠色:“周诉,你干什么?”
“我的手受伤了,”周诉面色不改,漆黑如墨的瞳孔定定地盯着他,好像要将他所有细微的表情变化都纳入眼底,“言衷,你还关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