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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第1页)

“这么和你说吧,咱们班里一半女生喜欢方豫,另一半女生喜欢张坎。他们啊,一个狠,一个冷。”同桌说道。冷?想到那天他帮我的情形,看来同桌的情报不是全准确。“我觉得张坎不是很冷啊。”“他还不冷啊。”同桌惊讶地说道,“他平时的话超级少,你知不知道!”确实在方豫面前,张坎显得沉默寡言,但我认为这只是方豫太贫的缘故。“那你呢,喜欢谁?”我转换话题,继续问道。“我嘛。”她不怀好意地笑道,“希望他们互相喜欢。”而我同班上近一半的女生相同,懵懂的心动是源于张坎,那个笑时如骄阳,走过似春风的男孩。柳镇是一座南方小镇,这里的人世代以捕鱼为生,改革开放后,大部分劳动力下海经商,留下一群孩子与老人留守在这片土地。老人们不会说也听不懂普通话,导致此处的普通话教育进展“缓慢”。哪怕学校里四处贴着“请说普通话”的标语,仍挡不住大家只要下课便用方言交流的习惯。我自小跟随爸妈在北京长大,虽然听得懂,会说的却不多,偶尔过年回家时才会学几句吉祥话说给家里的老人听。于是,不会说方言成为了我难以融入班级的首要难关,而我标准的普通话却引起老师的注意,在读过一篇朱自清的《春》后,语文老师决定让我成为早读时间的领读员。众矢之的,这是当时我的处境。从小到大,我已经习惯了平平无奇。语文老师突如其来的欣赏,令好不容易熬过转学新鲜期的我,再次成为全班瞩目的焦点,而这样的焦点一做就是一年。我是个很少说不的人,沉默的痛苦于老师看来是默许,于他人眼中是无声的炫耀。第一次站在讲台时,我几乎忘了如何动作,不知哪个男生喊了声:“书帆不会翻书啊!”博得满堂喝彩后,我才开始翻书的动作。翻书,后来成了我的外号,小孩子侮辱人的能力是超群的,他们总能找到最贴切的词汇给你取外号。那天,读的是杜牧的《江南春》。当念道“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时,座位中有人说了句:“读的一般啊,她是不是只会翻书,不会读书啊。”班里又是一阵哄笑。我的头埋到课本里,脸红到了耳根,整个人像熟透的西红柿。不能哭,我告诉自己。打小我便是个泪腺发达的人,那时候我真的很怕眼泪会大颗大颗掉落浸湿课本,岂不是更糗了。笑声没有停止,甚至有人开始聊起天,全然忘记了晨读的事情,身为领读的我身上理应有管理这个时间段班级的职责与权利,可那时的我只想让时间快点过去,笑声快些平息。“笑什么呢?这么开心。”方豫的声音忽然出现在教室门前。我稍稍抬起头,露出一只眼,看到他和张坎站在班门口,他们是班里的迟到专业户,俩人有时甚至会相约在外面吃了早饭再来上课。“说翻书呢,她只会翻书不会读书。”坐在第一排,戴眼镜的男生指着我答道。待他说完,原本快平息下去的笑声再次“轰“地一声在教室炸开。这次我没有选择像鸵鸟似的低下头,而是看了眼张坎,想着他之前帮过我,或许再帮我一次?但张坎靠在门框上不为所动,我失望地收回眼,再次躲回书本里。突然,一句方言脏话伴随桌椅的响动,班里霎时恢复平静。“方,方,豫哥。”戴眼镜的男生被方豫像只小鸡似的提在半空中,他的眼镜歪到一边,说话也不似刚才嘲笑我时利索。鉴于后来眼镜男在初中班级里造谣我的事,现在想来那个场面确实解气,但当时的我只看到被暴力驱使的方豫,像只野兽般扑了上去,可怕极了。那天之后,方豫喜欢我,所有人都知道,包括我。年幼的我不知该如何处理一个人的喜欢与偏爱,满脑子只想着“拒绝”,于是做出许多故意忽略方豫心意甚至不惜伤害他的蠢事。这天中午,因为隔天要开运动会,提前放学了。张坎是田径队的,几天前得到特许,可以不来上课,泡在跑道上了。方豫来到我身边说道:“书帆,放学一起走啊。”我拉起书包链,语气冷淡,说了声:“不顺路。”“我去张坎家,顺路的。”说完,他晃了晃手中张坎的家门钥匙。方豫的追求是大人的方式,简单、直接,创造共处的机会。可,我承受不住这种成熟、猛烈的追求,不夸张地说,那时我日日提心吊胆,生怕老师误会我和方豫早恋。这也是为何,与他说话时,我脸臭得可以。如今想来,不过是仗着人家对我的偏爱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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