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秦朝将她打晕扔出昭平关的行径十分小人,可到底还顾虑了他们的兄妹情分,包袱里的银子是足够的。五月,天气渐热,到了午时,更是晒得人背脊都起了一层薄汗。秦筝便在路旁的一个茶棚停下,打算喝口茶再赶路,虽她是一个姑娘家,可在军营里爬摸滚打这么多年,不论是武艺还是胆子都大了不少,一点也不担心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落脚之处。“店家,来一碗茶!”她将黑头大马栓在茶棚前的一个歪脖子树上,高声喊道。“欸,来了来了。”经营茶棚的是一对年迈的老人,还有一个十分壮硕的男人,看起来,应当是那对老人的儿子。茶棚简陋,面前的桌凳更是简陋,秦筝一屁股坐下去,那长凳晃了晃,似要散架了一般。不过,她倒是习惯了这般粗糙的生活,只端起那粗陶碗,将里面的茶水一饮而尽,那干燥冒烟的嗓子好了些,她这才坐在长凳上,慢悠悠喝着。“哎,看见那边那个穿紫袍的男人没有?”她前面儿坐着几位络腮胡,长相凶恶的大汉,他们中间还有一个略清秀的男人,只是一双眼睛略小,看起来有些贼眉鼠眼的。那清秀男人漫不经心瞧了一眼秦筝,见她一副男人胡服打扮,可骨骼纤细,面部轮廓也过于柔和,便猜测到她是一个女子。他们这里位于两洲之界,两位刺史大人都不想管这乱糟糟的交界之地,所以这里更乱了。眼前这个女子神色镇定自若,下盘稳扎,虎口处也有一层茧,应当是个会武的。眼瞧着自己的同伴三言两语就定下了打劫的人物,他抬手阻止道,“等一等,等那人走了再说。”众人随他的眼神看过去,就见着神情散漫的秦筝正端着粗陶碗瞧着不远处的河流。其中一个络腮胡当下就冷笑道,“那身板一看就是个女人,我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她捏坏!孙凛,你连一个女人都怕?”他话音一落,众人便大笑起来。粗犷豪放的笑声似乎要将这个茶棚的顶给掀开。“走!”那络腮胡收了笑,扬手高声唤着自己的伙伴朝角落里那个紫衣年轻人去了。他背对着众人,瞧不清他的面容,上好的锦衣勾勒出他的宽肩窄腰,一条长腿懒懒散散搭在长凳之上,撑着腿的手骨节分明,连那束发的冠都是成色极好的羊脂玉,在这荒郊野岭一瞧,就明明白白写着四个字,我是肥羊。“起来!”络腮胡手中的长刀横在他的颈边,喝道。秦筝闻言,饶有兴趣地看着那边。那紫色身影缓缓转过身子,露出一张惊为仙人的俊脸来,长眉如峰,眸若寒星,宛若春日里的湖水,又干净又澄澈。秦筝喂到嘴边的粗陶碗一顿,心中微微发热,因为这少年长得实在太好看了。军营里的男人身材健硕阳刚,她初去时虽也觉得惹人,可待久了,便知道他们不讲究,身子冒着一股臭汗味儿,就算再喜欢,相处久了也不喜欢了。可眼前的少年,就像湖中被冲刷的最干净的玉石,干净又温润。“大哥,怎么了?”他声音也如清风朗朗,轻轻拂过她的耳朵,晃荡起一阵涟漪。秦筝有些不合时宜地想笑,都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了,还一脸懵懂地问人家做什么?络腮胡也被他这表情给弄得生气了,宽刀往他脖子一送,那修长白皙的脖子瞬间划出一道血丝,恶狠狠盯着他,“别给老子装傻!”宋辞撑在腿上的手微微一动,正想动手,突然瞥见左侧坐着一位少年打扮的姑娘,一双眼睛亮晶晶的,饶有兴致地看着这边,他转瞬便改变了注意。“大哥,若你不说,小弟真不知道你要做什么。”他俊朗的脸上的挂着一个晃眼的笑。秦筝放下手中的粗陶碗。“把你的银子给老子拿出来!”宋辞这般漂亮的脸虽对秦筝有用,可对这些土匪来说,就越发令人讨厌了。络腮胡身旁的一个壮汉将他这般不上道,举起宽刀正要砍在宋辞旁边的长凳上以示警告,就被那黝黑的老店家笑眯眯地拦住,“周二,打劫可以,可不能毁了我的东西。”哟,还是一个黑店呢。秦筝看了一眼那有些佝偻的老头,眼中兴味大增。不过倒不是所有旅客都像她这般胆大,有几个瞧着不会武艺的普通人已经惴惴地放下茶钱,想要从角落里溜走了。“今天老子看看谁敢走!”周二没砍成长凳,一肚子火气正无处发,此刻见着居然有人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顿时将亮锃锃的刀指着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