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花朝也在人海中浮沉了多年,虽然从未经商,却也见过太多东西,很快就猜出了嬴无忌的意思。
“你的意思是打算自己开书局,然后把这批货吃下,自己雇佣民间学子抄录,把书局和纸行的钱全赚了?”
嬴无忌有些惊讶,笑着奉承道:“不愧是花朝姐,咱们姐弟二人真是心意相通。”
花朝心中焦急,却也只是轻叹一口气,温声道:“无忌你想法是好的,只是你没经过商,想的还是简单了些。开书局的花销姐姐你可以帮你垫付,可即便书局开起来了,拿什么跟那些老字号书局抢生意?雇那些民间学子抄录开支更是不小。
姐姐的钱倒是能撑一阵子,可到时我们刚开张肯定缺少书籍,那些民间学子个个志向高远,抄书不过是为了维持生计,怎么可能从早到晚给我们抄录?”
虽说这个世界阶层固化很严重,但也不是没有向上爬的路,最简单的一条就是给权贵之家当门客。
在黎国,最出名的就是罗丞相和平陵君,各自有门客三千。
绛城之所以有如此多各地汇聚而来的民间学子,都是为了得到他们的赏识,抄书不过是养家糊口的手艺罢了,只要钱足够开销,他们就会活跃在各个权贵之家能看得到的场所,高谈阔论来推销自己。
哪怕是偏远地方,没有权势那么滔天的富贵人家,也有不少人想当他们的门客,渴望着主家能够举荐他们进王都,搏一搏那渺茫的做官机会。
嬴无忌笑了笑:“花朝姐你放心!我有一个朋友,手速极快,号称大黎加藤鹰,可日抄千本书,而且还不要钱。你说的那些问题,我都能解决!”
花朝:“……”
她感觉嬴无忌可能在唬她,这世界哪有日抄千本书的人啊?
可看嬴无忌如此自信的模样,又莫名对他生出了不少的信心,毕竟他不像那种信口开河之人。
她想了想:“无忌!你跟姐姐说实话,这个大黎加……加什么鹰,是不是就是你自己?”
嬴无忌挠了挠头:“这都被你猜到了!”
花朝:“……”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下嬴无忌的手,隐约能看到握笔和执剑留下的薄茧,看起来修长有力。
这双手,真有那么神奇么?
唉!
反正钱已经拿出来了,也只能选择相信他了。
一时间,她好像明白了当初娘亲拿出所有积蓄送负心人赴京时的心情了。
原先她一直很唾弃娘亲这点,却不曾想到自己这里也是一样,当然她并不认为自己对嬴无忌倾心。
可即便她以嬴无忌的表现、谱出的曲来判断他是一个可交之人,也才认识不到一天的时间,属实有些太冲动了。
不过既然已经走到这一步了,怨天尤人已经没有用了,她只能尽力协助嬴无忌。
不!
准确说是为两人共同的事业而奋斗。
花朝看向嬴无忌:“之前我偶尔会购置书籍,知道一家书局生意不景气,应当是要关门了。若是要开书局,不如就买这家,毕竟资质齐全,只要去官府做更换登记,一日之内便能开张。虽说钱可能会花更多,但纸行这边货物积压,还是时间更宝贵些。”
嬴无忌喜出望外,他也是这么打算的,现在一寸光阴一寸金,拿下现成的书局当然是更好的选择。
只是他对绛城书局现状不是特别了解,不管是考察还是交涉都要费不少工夫,花朝这波真是雪中送炭,而且连着送了两次。
“太好了!我们这就去!”
正当众人准备坐马车离开时,一辆马车从远处疾驰而来,一直驶到众人面前才停下。
马车上花纹绚烂繁多,通体刷着红色的颜料,看起来骚包不已。
在加上马匹俊硕,放到前世至少也是法拉利的级别。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马车门上刻着一个大大的“炎”字。
马车站定之后,一个穿着火红色长袍的青年钻出,居高临下地看着嬴无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