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要去报官,报官!”被她这麽提醒,刘妈立刻点头,对,现在最重要的是去报官。
发现了人贩子不报官,如果孩子后面不出事还好,出事了她良心难安,最重要的是,见死不救是会遭天谴的。
而且,那多可爱一个孩子啊,肉乎乎的,不报官,岂不是一辈子都回不到父母身边了。
不行,得报官。
看着刘妈走远的身影,洛思云满意的笑了笑,看了看周围,转身走了出去。
出门前,还不忘将那门给掩上,然后转身就顺着那对夫妇远去的方向追了上去。
明明那夫妇都已经走了许久,都已经消失不见了,洛思云脚步却毫不拖沓,顺着街道埋头就走,好像已经知道了目标一样。
大概走了一刻多钟,洛思云向右拐,拐进了一条只有两人宽,十分狭隘昏暗小巷。
又往里走了几分钟,看着前面地面那一滩水迹,洛思云停下脚步,想了想,一挥手,就消失不见了。
大概又过了一刻钟的功夫,洛思云又突然出现在原地。
如果有人看到这一幕,估计会大喊一声见鬼啦!
重新出现的洛思云这时已经换了一身装扮,头发已经拆了,扎成了粗麻花辫。
身上的衣裙变成了宽松却不影响行动的黑色长衫长裤,脸上的面纱也换成了黑布。
眼睛上还戴了一副看起来像墨镜的一样的眼镜,脚上的绣花鞋换成了黑色软厚底皮鞋。
哪怕如此,她那露出来的手也不忘戴上一双黑手套盖住。
这身打扮,除了那条粗黑亮眼的麻花辫能认出她是个女人,别的都看不出来了。
哪怕刘妈人站在她面前,都不敢认了。
那真叫一个黑不溜秋。
洛思云摸了摸自己脸上的黑布,将垂在身后的麻花辫松松的绕在脖子上,无视地面的水滩,小心翼翼的继续往前走去……
在她前面不到一百米处,拐角处,已经走远的夫妇正坐在一个看起来破破烂烂,好像已经荒凉了许久的小亭子里。
这亭子建在巷子的最尽头,两边是院子的高墙,整体看起来只有三四平大小。
往回走几米就是一个十字分叉,应该是四面通透的,要不然也不会选在这落脚。
洛思云往前走了六七十来米后,她的脚步就放缓了许多,落脚的声音也轻不可闻。
似乎知道,一墙之隔,二十几米的距离外,就是敌人。
最后那二十来米,洛思云足足走了一刻钟,直到走到一个拐角处,才停了下来。
她小心的贴着墙角,站在那,小心的听着拐角后面的动静。
完全不知道被人摸上来了的夫妇坐在小亭子里那缺了条腿,用木板撑起来的木榻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