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生以来吃过的第一顿家常便饭就是霍祈安给她做的。
当时她读大一,在国际金融中心的奢侈品卖场做兼职。
和她同一届的同学都是在街头发传单,或是在快餐店后厨做切配,在奶茶店里摇奶茶。
她的兼职相对来说要体面许多,薪资报酬也是那些人的两倍以上,但是会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北京这座繁华的大都市里骨相优越的美女有很多,就算身边没有挥金如土的财主,自身的经济条件也不会差。
和霍祈安在街上遇见的傍晚,顾客不多,当时在店里的只有一位骄纵的大小姐和被她带出来逛街的小白脸。
小白脸长相斯文俊俏,奶白的皮肤上眉目如画,唇红齿白,不说话的时候会死死咬住嘴唇,一副我见犹怜的无辜样。
那位大小姐此行的目的就是给这小白脸挑选几套满意的衣服,擡手在店里一通乱指,叫她拿来合适的尺码,都给自己带来的小白脸试试。
小白脸在试衣间里几进几出,衣服穿在他身上分明合身极了,大小姐看起来却很不满意,又让她拿了几套别的继续让男生试,一边催促,一边否定。
别说屈居于大小姐身边的小白脸了,连她都被折腾得够呛。
和她一起上班的正式员工看出这位大小姐不是善茬,鸡贼的用和男朋友有约当借口,把店交给了她一个人,自己先下班回家了。
她好不容易把大小姐这尊佛送走,几乎整间店的衣服款式都被试了一遍,试衣间和店里的沙发上一片狼藉。
霍祈安就是在她皱着眉叠衣服的时候和耿汶祺一起来的。
耿汶祺一如既往的嘴贱,放肆地嘲笑她兼职打工干的伺候人的工作。
她当时年纪轻,被这样讥嘲心里有羞耻感,再加上幼年没有被善待过,险些当场对着耿汶祺踹上几脚,是霍祈安阻止了耿汶祺继续羞辱。
他在她眼里虽然算不上英雄,但是比耿汶祺有素质多了。
一般人在街上见到同学做兼职,要麽就卖个面子捧个场,要麽为了避免尴尬赶紧走,霍祈安却留下来帮她一起收拾烂摊子。
她心里还在担心霍祈安日后会瞧不起她,霍祈安已经撸起袖子,耐心地将她叠好的衣服整理了起来。
耿汶祺这个狗东西非但不帮忙,还添乱,试了好几套衣服都不买,拿着手机在试穿的过程中一个劲自拍。
回想起来,她从那时候起就对耿汶祺深恶痛绝了。
她的目光落在霍祈安肌理匀停的手臂上,看着他在微光照耀下安安静静地干活,忽然就有了一种心动的感觉。
也正是这种心动的感觉,让她在用挂式熨烫机熨衣服的时候,失神间,不小心烫到了自己。
锁骨间顿时起了一个大泡。
幸好没有留疤。
霍祈安临走前买了一件纯白的衬衫。
非常简单的款式,却因为奢侈品牌的溢价,从他卡上刷走了五千八。
她一直记得自己欠霍祈安这个人情,说要请他吃饭他始终不肯出来,所以她就换了种方式,约他去郊外新开发的海洋馆。
一开始霍祈安也是迟疑的,他外出要打报告。
她软磨硬泡,可怜兮兮地说自己从来没见过海洋生物,想去看白t鲸和企鹅,霍祈安才心软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