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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那个人坏 (第1页)

胡麻,据传是张骞出使西域时带回来的。

张骞出使塞外,九死一生逃回长安,后来跟着卫青当向导去打匈奴才封了个博望侯。可惜元狩二年他跟李广一路,前去与李广会合时走得太慢,延误了军机,侯爵又被夺了。

真就是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

去年张骞为了重新争取个爵位,再次自请当使者启程前往西域,现在都还没回来了。

刘彻放出的这个旅行张骞非常好用,放出去以后就能进行环西域旅行,每到一地都会详细记录当地的风土人情,甚至还会带回些当地物产。

除了路途过于遥远,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以外没有缺点。

李长生听霍善把胡麻的来历说得头头是道,心中不免又有些担忧起来:这么小一娃儿能把没见过的东西说得这般清楚,想必又是与他那特殊机缘有关。也不知日后霍善口中那几个小老头儿还会教他些什么……

李长生微笑道:“我也没见过,你可以去与你父亲打听打听,记得别说你是从别处听来的,就说你听东方朔讲的。你知道的,你东方叔父博闻强识、什么都懂。”

这倒不是李长生作为朋友替东方朔吹嘘,而是刘彻这位帝王也这么认为,每次遇到什么不认识的东西,刘彻就觉得“东方朔必识之”。

比如有次刘彻得到个神奇海螺,通体发紫,里头装满了牛油样的脂膏。刘彻没见过这是啥,又召东方朔问那脂膏是什么,东方朔当场给他介绍:“这东西是蛟龙髓,美容佳品,能令男的俊女的美;若是碰上妇人难产,还能使生产顺利。”刘彻命人给难产产妇试了试,发现功效果如东方朔所言,此后便拿它来涂面。

反正不管刘彻遇到什么奇奇怪怪的玩意,东方朔都能一眼认出来并给出相应解释。

至于他到底是真的懂,还是在跟刘彻分享自己刚编的故事,那旁人就无从得知了。

作为被他们大汉天子重金聘用的博物学家,东方朔这家伙再多懂几样东西又何妨!

霍善此前也被李时珍几人叮嘱过不要再对旁人说起自己认识四个“小老头儿”的事,听了李长生给他出的主意后觉得妙极了,点着小脑袋表示自己知道啦。

霍善跟着李长生洗漱完毕,屁颠屁颠跑去找霍去病。

霍去病起得也很早,已经起来练了好一会的剑。

他精于骑射,短柄的刀剑、长柄的戟槊也都使得不错,其中又以剑法最为精湛。

自秦代以来佩剑已经成为地位象征,天子会对自己爱重的臣子赐下车马衣服佩剑,而对于最为信任的人更是允许对方“剑履上殿”,也就是说你去上朝都可以把剑带上。

当年萧何就曾经获得剑履上殿的殊荣。

霍去病是刘彻看着长大的晚辈,那自然是早早就拥有了独属于他自己的天子赐剑。

霍去病的剑技十分了得,起落间身矫若游龙,霍善在边上瞧着只觉自家亲爹很有传说中的厉害将军的样子。

霍去病收剑一看,立刻对上了霍善熠熠发亮的眼睛。

这小子还抢过仆从捧着的长巾,哒哒哒地迈开小短腿跑了过来,举起巾子让他擦汗。初升的朝阳落在他的小脸蛋上,令他脸颊边上短短的细发都镀上一层金色辉芒。

自家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可爱、怎么看怎么喜欢,这是对别家小孩很难产生的感觉。

霍去病微顿,接过长巾擦干净头上、颈上的汗,伸手将霍善抱了起来,迈步前去用饭的地方。他边走边问:“这么早来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霍善刚才光顾着看霍去病练剑呢,都忘了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他直接夸道:“您耍起剑来太厉害啦,我差点不记得要跟您讲什么!”

霍去病忍俊不禁:“现在记起来了吗?”

霍善道:“记起来了!您知道胡麻吗?听东方叔父说,那是一个叫张骞的人从西域带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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