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云抱歉的蹲下身子,摸摸一脸期待的孩子们的脑袋,“抱歉,暂时不能带你们出去,你们在房间等我,我带回来给你们吃。”
小棕毛人们对陌生的环境很没安全感,三张小脸露出了迟疑之色,最后还是先后点了头,“嗯,我们等你回来,你会接妈一起回来吗?”
夏云抿了抿嘴,“碰到了就和他一起回来,好了,我走了。想尿尿了就去那个小屋子,往洞洞里尿,便便就坐在那个框框里,不会的话就拉地上吧。”
“嗯。”三个小脑袋齐齐点头。
夏云走出房间,低头就看见了一楼沙发上的宋毅然。像是感觉到了夏云的目光,宋毅然从报纸上移开目光,抬头看向二楼的夏云,“小野人呢?让他们到庄园里玩吧。”
夏云想起那一片葡萄园,有些心动,但还是摇了摇头,“我要出门,等我回来了再带他们出来,免得给你们添乱。”
宋毅然想起小野人那张牙舞爪的样子,也不客气的多说几句,站起来道:“我和你一起去,去看看你一手置办的分店,好像开张你都没看到过呢。”
夏云这才想起那家店,自己也就是为了这一系列分店而来的米国,如果不出意外,这家店稳定后他就会到米国另一个繁华的城市再开一家。现在这个差事应该早被其他员工领走了吧。
虽然费了很多心思,不过他现在完全提不起兴致了,夏云说:“不了,我去买点东西就回来。”
“好。”宋毅然说着准备和夏云一起出门,仿佛不看分店也有什么一起出门的必然关系一样。
夏云对宋毅然的厚脸皮感到头痛,但这个人是不单是自己上司,现在自己还有事情拜托他,无法拒绝,只好默认了他的跟随。
宋毅然去车库开来了他在国外新买的名车,停到夏云身边让他上了车,然后驶向市中心。
与国内时时刻刻都再排长龙到卡死不动不同,米国街道虽然不算清静,但通畅得多,宋毅然开着车一路畅行,运气好,连红灯都没碰到几个。
到了商业街,夏云直接冲向商场,于是要么是成双成对要么是几个女生结伴的商场出现了这么一副画面——两个身材高大的男人急冲冲地走在商场路上,前一个面容冷峻,一身狂野的气息,后一个比前者更高一些,脸上带着有钱公子的不羁,却紧跟在前者身边,态度殷切。
“你不觉得我们两个男人一起逛街很奇怪?”夏云快速扫视着商场门店,一路收到无数路人探究惊讶的目光,忍不住问道。
“不觉得。”宋毅然悠闲地开口:“啊,大概是习惯了,我经常带着男人逛街,他们一般喜欢买贵的,比如名表,名车。”
夏云听到这里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和他说这个话题了,果然又听宋毅然突然凑近的声音:“你要是跟我,我送你一套h市一环的别墅。”
哎呦涨价了,上次还是套房来着。
“滚。”正好看到了一家风格不错的童装,夏云直接绕开宋毅然走了进去。
宋毅然无奈地耸耸肩,跟了上去,“追你姐都没花这么多钱呢,你还不知足。”
无奈的声音钻入夏云耳朵,让他很有揍人的冲动。虽然以前就经常在脑海里狂揍这人几下,但这两年的丛林生涯似乎让他脾气暴躁了许多……变得有些像棕毛人了。
不大的服装店装修却很精致,大概是一个不错的品牌,店里有三个金发碧眼三十上下的店员。进了店铺,夏云警告意味的看了一眼宋毅然,宋毅然识趣的不再开口。
“先生,请问想看什么衣服?”因为卖的童装,女店员的服装也是可爱风,哪怕她们丰满成熟的身体穿着粉色衣服实在违和。
夏云顿了顿才开口:“三岁男孩子穿的,要穿着舒服的。”国语都感到有些生疏,以前还算流利的米国语显得更生涩了。
“好的,您看这款怎么样?”女店员走了两步随手就拿了一件运动系的长袖连帽衫,显然对店铺非常熟悉。
夏云接过来仔细看了看,感觉布料很柔软,就是比树皮衣服舒服,满意地道:“,是套装吧?”
“是的,这边是套装的裤子。”原地转个身,店员就一手顺到裤架,将衣服和裤子连在一起给夏云看。
夏云拉着衣袖裤腿看了看,“就这套,衣服刚好,裤子有点短,能不能要比衣服大一号的裤子?”
女店员画着淡妆的脸笑容扩大,连其他两位店员都看了过来,看来碰上大ds(行语,大顾客的意思。)
“当然可以,三套都是这样吗?我马上帮您包。还需要别的款吗?”女店员更殷勤地道。
夏云习惯了棕毛人拒之千里的态度,对店员的热情有些无法招架,但还是继续看了下去。这里的童装都还不错,马上就回国了,多买几套国外货也无妨。
“这套吧,相同的码数,也来三套。”夏云像个尽心尽责的好妈妈,在店铺看来看去,发现货架下方摆着鞋,问道:“那些鞋也是商品吗?”
“是的,先生。”女店员看夏云的眼睛已经在放光了,他们也算品牌店,不缺有钱顾客,但很少有人一次买这么多的,一周难得一见,简直要把夏云当上帝捧着了。
宋毅然一进店就坐在了可爱的娃娃布椅上,看着夏云直咧嘴,这好妈妈形象简直让他无法直视。
最后,夏云买了三款套装衣服,每款三套,另外还有三双四岁小孩穿的小皮鞋。要不是考虑回国不好带太多行李,夏云还可以买更多。
没办法,过了两年什么都没有的野人生活,,夏云什么都想多多往家里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