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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2页)

夏至:嗯~好满~~~

hahhhhhhhh

☆、失明的爱情【番外】3夏至篇

我叫夏至,我妈说生我的那天刚好夏至,所以就这么叫了,简单粗暴,但有诗意。我问我妈,“要是我爸不姓夏怎么办?”我妈说,“不管姓什么,都可以加在后面上夏至。”

我很庆幸我爸姓夏,因为还是单独叫夏至好听。

和夏至这样的节气一样,我充满了热情和执着——对喜欢的事物。

和大部分孩子一样,我小时候也被老妈领去学钢琴,但是在我七岁那年,我看见了一个男老师在弹吉他,当时我就挪不动步子了,我觉得男人就应该这样,而不是坐在那里叮叮当当。

我问妈妈那是什么歌,妈妈说是崔健的花房姑娘。崔健是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个男老师弹吉他真帅。

学吉他成了我的主要业余功课,为了能帅,我学的很努力,回家也会练很久,我妈看我这么认真,也从最开始的不痛快变成了支持,后来甚至有些可怜我。

等我学会了第一只曲子《爱的罗曼史》,我就想着可以出去嘚瑟了。可是等我抱着吉他在班里表演的时候,我发现比起女孩子的目光,我更喜欢看男生崇拜的眼神……

没错,我就gay了。

不过这不是我的错,但我觉得这样也不对,所以我没和爹妈说,直到我妈发现我弹吉他从来不泡妹妹,总是对着男孩子弹弹唱唱。

我爸我妈对我说,不管我喜欢男的还是女的,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责任感。我知道他们接受到这一步很不容易,所以我一直没有打开我的心房,就算我看到个很不错的男生,也会告诉自己,前面还有更好的。我把注意力都放在吉他上,学习也还不错,于是我在爸妈的忐忑中考上了不错的大学。

和志同道合的校友组成了自己的乐团,加入了吉他社,在上一任社长毕业后,大二的我接替了社长一职,没办法,长得帅,弹的好。

然后,我遇见了他。

如果吉他社那个笨蛋在我这里学会吉他,如果他没有出去找别人学吉他,如果他没有来问有没有人要兼职,只要有一个如果,我都不可能遇见他。

但后来我想了想,可能还是会遇见,只是,我无法忍受晚遇见他一天一分一秒。

当我打开门看到他,我就知道我爱上了那个男人,颜浚,我爱上的人就是不一样,连名字都这么好听!

爱他的声音爱他的脸爱他看不见的双眼爱他的手指爱他弹吉他的姿势爱他侧耳倾听的样子爱他摸索的动作爱他小心翼翼爱他欲言又止爱他的压抑爱他的冷漠和内心的热情,甚至连那些别扭我都爱,我也爱红豆,因为他是颜浚的小卫士。

我就是深深爱着他,连我自己都难以置信,连他随手涂鸦的混乱线条,我都偷偷留着,我真怕哪天会偷了他内裤藏在自己枕头底下……

每天想见他的心情连上课都没心思,回到学校就想走,跟着了魔一样,厚着脸皮去了他家,他父母人很好,我想,如果混熟了,如果每天都能来他家,如果每周都能来住几天,再追他,难度不会太大。

但是,你们都懂的,看到自己喜欢的人,真的好想大声告诉他,喜欢他,爱他。特别是颜浚那个样子,有时候很高兴,有时候又不高兴了,有时候我觉得他也喜欢我,可怎么扭脸又冷冰冰的。

那天晚上,他摸我的脸,我故意咬了一下他的手指,看他那样子,说对我没感觉我就直播吞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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