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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小说>我捡了路边的反派男二(重生) 红埃中 > 第250章(第1页)

第250章(第1页)

我不记得究竟喝了多少,只恍惚看见了江咏思,脑子不清楚地想起从前的事,又模糊做了些什么事。什么生辰礼,什么雪人……还有温热的触感。清醒之后,红萧告诉我闵危来过,是他让去煮的解酒汤。我脑袋昏沉,倒头再睡过去,管他来没来。却是傍晚起了来,瞧见院中有一处堆聚了厚重的白雪。那些年,我也听说了闵危的一些事情。不远千里,自金州随着流民上京,又在梁京中寻父两年,这才得以遇上从北疆归来的镇北王,父子相认。他的娘亲,好似也不在了。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一个命苦的,在外颠沛流离了许多年,娘不在爹不疼的。我是亲眼瞧见他被镇北王扇了巴掌,该是办事不利,血顺着嘴角流下。“看够了?”他把我从竹林后揪出来,笑问。他很是能笑,笑能分出许多种,但那时的笑并不可怕。我忍不住也笑:“看你也是个可怜的。”他放开了我的手腕,转身就走了。分明这处是他的院子,我是来与他说事的。就是这般,我们常不会说上两句话。更何况他愈加的忙,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他也不会告诉我,但至少不会让我去应对那些后宅杂事,随我高兴做什么,只要不惹出麻烦就好。因而孟蕙之言,我是听进去了些的。我察觉自己变了,开始思及将来,也渐渐明白了世事易变的涵义。依着那时的状况,我唯一能依靠的便是闵危,以后怕也只能是他。但又不甘心曾经所为皆是胡闹。我努力地找寻着他身上值得喜欢的地方,至少让我有那么点心甘情愿。却是再寻,也找不出。他看起来老成,年岁却比自己小两岁;他的长相虽好极,却不是自己喜欢的那类;他的脾气不好,若是一个不顺,能吓死人……即便如此,我还是鼓着勇气,拿着那只香囊去寻他,却听到那番话。在镇北王府的四年,发生了许多事。微末小事差不多都忘记了,能记住的很少,很清楚地就以上这些。影梅庵的三年,我的身体愈差,每日喝着苦涩的药汤,时不时会回顾我这一生。兴许是阿爹给我取的这个名,让我这辈子都无法真正地怨恨一个人。我不恨江咏思,也不恨闵危。走到这一步,都是我做错了事,也该承担后果。只是我又想,若是那晚真地是江咏思,那我这一生又该如何?是否真地如我所愿,美满幸福?不过是想想,谁又知道呢?风缓吹,窗外的梨花纷落,初春将至。闵危谋逆是否真的能成?我放下捂唇的帕,看了眼上面的血,便收拢起来。想了想,终究拿起桌案上的毛笔,开始写遗信,给他的。作者有话要说:这章有部分内容是整合了前面的一些剧情,也省略了些,将时间线理下,揭了些隐藏剧情。明天男主视角哈。前世番外2庆历二十二年的开春二月,仍旧有些寒冷。彼时的她身着一袭绯红的冬裙,整个人缩在毛茸茸的领子中,发髻上的飘带随风晃动,正捏着一根糖葫芦朝前去。于肮脏的泥泞中,他伸出弯曲僵硬的手指,攥住了那尾干净的裙裾。“小姐,求你施舍点吃的。”卑微低声。她显然被吓到,低头对上他好看又透着可怜的眸,蹙着眉。终于她眨巴了下眼,鼓着腮帮子软声道:“你等等。”她将系在腰间的胭脂红袋子翻了个底朝天,里面却再无银两。“嗯?没有了吗?”她自语自语。抬头间,远处的街道上闪过一个白衣锦袍的少年。她心下一慌,又看了一眼地上的人,俯身将手中的糖葫芦递予他。“喏,我没银子了,只能给你这个,快些接着。”她急声催促着,饥肠辘辘的他愣了瞬,赶忙接过。“多谢小姐,多谢小姐。”他连声感激,污浊的手擦过她些许苍白纤弱的指,紧紧捏住那根糖葫芦。这是闵危第一次遇见林良善。他以为这不过是再平常的一次施舍,毕竟从前他也曾遇见这样的“好心人”。那时的他,根本毫无尊严,甚至做好了被面前这穿着绮罗锦衫的小姐奚落辱骂的准备。即便是得了她施舍的糖葫芦,他也毫无任何感激,心口不一。与她一般的人,更多的是践踏他。为何这世上有人生来就是高高在上,而有些人就卑微如泥,受着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鄙视嘲讽、鞭笞驱行?待得后来他真地寻到生父,入了镇北王府,受用着权势带来的好处,他才明白其中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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