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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1页)

虽是寒冬,今夜星辰依然灼亮,是到大肚山看星星的好日子。

忙完了他人的故事,自己的故事也将迫不及待地展开。她抬头看他,被他温热气息所保护,阵阵心安涌上,未来虽是长久不可预测,但由此开始也不错呀。

“蝶起!”

上车前,礼堂正门传来四大美人的呼叫。

她回头,却被孟观涛拖着大步跑开。她只好又笑又喘地在跑步中频回头,用力挥着没被抓住的手,同她们道再见。

在她们呼引出更多人之前,孟观涛已将她塞入车中,开车急驶出校门。

银白色跑车很快地消失在夜色中,只有平安夜的乐曲依然在空气中欢乐地奏鸣着好一个平安夜呀——

凉夏已过,冬天降临,属於展锋学园的夏季纪事已完满地划下句点;而一个句点的结束,住住是个新段落的开始。

在这个专门创造传奇的校园,必然在生生不息中纪录下每一篇美丽的校史,让後代学子们津津乐道。

也许有罗蝶起,也许有四大美人,也许有更多更多英雄美人被纪录了下来——

不信?

如果有一天你有幸进入展锋学园,一定要到学生会做客,到时你便可以在茶香袅袅中翻阅那一篇篇史迹,钦叹着一页页被歌颂的传奇。

下一段将由谁开始呢?你猜。

【全书完】

跋——

预约下个故事

“我”这个故事陈述者的角度与深度,一直令我垂涎不已,偏又不敢轻易去碰触。

我想,第一人称的故事,除了不大能为言情小说计者所接受外,对作者本身也是个极大的挑战。但它是个诱惑,不知其他作者是否有同感?

想告诉亲爱读友们的讯息是:下一个故事将由第一人称来进行故事。不能接受的人千万千万叁思而後买,可别拆了封之後大呼赔了二佰元,席娟不负任何拐骗责任的!找我哭诉的话,本人一概视若马耳东风,搞不好偶尔还冷笑两声刺伤各位小小可爱的自尊心。

在我而言,每次看到以第一人称陈述故事的小说。往往很难分开作者与主角的身分,总以为他(作者)就是在写自已,心下总给那人贴上“自恋”的标志,这情况大概与我生平看的第一本“我”小说的作者有关。高一时,我看华严的作品,很深刻地感觉到她把主角当成自己,因此每位女主角的性格皆相差不远,甚至为了“保持形象”,在情节进行时有缚手绑脚之憾。

尔後,便极度排斥第一人称的小说。

吸引起我高度兴趣的,是早期朱若水自成一格的创作方式,那种冷冷的姿态、淡嘲的口吻,以及大量掺入一些作者对事物见解的笔法;虽然个人的颜色依然鲜明,可是却不会令我反感,反而觉得有趣极了,因此明知作者介入太多,但我依然能将作品与作者分开联想,把故事认真地当故事看,把主角当成主角去看。

後来,我必须承认,第一人称绝对难免会印上作者的性格影子,但是那却不是重要的事了!首要的,是故事本身,以及陈述方式的写法,如何不会流於自我封闭的距离,让翻阅者能受吸引而加入其中的情节去沉迷。而不是让人以为他在看日记,或看一本小说。

第一人称之难写就是必须让观看者有“心有戚戚焉”的认同感。不会因为作者单一重视“我”的陈述而感到乏味。因为第叁人称的故事优点在於作者能让读者看到每一位角色的心理、想法,以及不同空间所发生的事物、并且故事的叙述是宽广且客观的。但倘若是单一人称,读者就只能依主角的眼去看故事进行,依主角主观的眼去评定事物、去思考,并且自我的看法多过故事情节的进行,所以较为一般读者所难接受。

既然知道第一人称也许会销售得很——惨。可是亲爱的项姊赐了我一道“免死金牌”,夹着这块可以横行的牌子,说什麽我也要闯它一闯!成果好不好也要试了才知道,我依然坚持非要写一本不可的。如果不小心居然还可以卖,那,嘿嘿,以後还会再写;不好,也就死心算了。这样总比成天挂记在心不上不下好吧!

要精确地去说别人作品优缺点容易,反而自己要下笔才是困难之处。所以当你们看到这篇预告时,请想像x绢我正在抓发胸苦思剧情的惨样。但愿孵出来的作品是令我满意的;只要我满意,相信大家的接受度也不会差到那边去。

记住哦,下一本书肯定是第一人称的写法。想看的人请耐心等,不喜欢的人请叁思而後“买”——冒着被出版社海k的危险,席娟真心地予以建议。

至於书名嘛,初步定名为《爱我不必太痴心》,如果将来想到更好的名字,我会在书中刊“修正启事”。有想到更好用、更贴切的书名者,可以来信提供。

如果你们有兴趣知道我的创作意念,就等着看下一本书出来吧。不多赘言,下回见,拜。

席娟于丙子年谷雨日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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