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事?”“我们夫妇俩想找一个少年,十三四岁的模样,纯阳正体,穿着打扮应是玄天门门下。”锦眉突兀发出蛇类的嘶嘶声,半晌又道,“他应当没有幼年时的记忆,性情善良温驯,在门下并非排行看到很多人说大哥就这样动心了。其实正确的来讲,是大哥受到了吸引,比如说他之前觉得阿景是个很有趣的人,现在就变成一个很魅力的,值得动心的存在。离正常情况上所以为的忠贞不渝,爱的要死要活的那种动心,是差别很大的。张霄喝得烂醉,这血蜜酒喝来并不辣口,余味却相当悠长,后劲十足。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商时景坐在身旁的缘故,他极少说话,只顾自己闷头饮酒,不知不觉就喝下去好几坛,等聚会结束之时,人已经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商时景没有多余的心思去管张霄,他本就不是什么贪杯之人,又身处于时刻需要保持警惕的所在,自然不至于为了几口美酒连命都不要。商时景从头到尾只喝了两碗血蜜酒,说多不多,说少不少,也许是之前微弱的醉意让他生出胆气,做出平日里根本不会做出的行为。对他人近乎不明智的激怒,大胆做出于自幼与人为善的教育全然相悖逆的行为,可将那碗酒泼在魔焰八刹脸上的时候,他前所未有的感觉到了畅快,冷眼旁观着对方的命运,将这些日子里来留存着的恐惧与怒火尽数发泄在他人身上。他丝毫不觉得惶恐,也并不觉得痛苦,反倒觉得愉快无比。也许,我在正在慢慢被这个世界同化,慢慢开始习惯这种生活。商时景扯了扯嘴角,却笑不出来,人总是要有变化的,活下去总是一件好事,道理他都清楚明白,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仍是觉得心里并不畅快,他并不希望自己在这些地方有所改变,也许往昔人情冷漠些,也许往日里,并没有这样的大好山河与风光可以自由欣赏,可他还是怀念那个能随意打嘴炮,无聊的像是能长出蘑菇来的前尘。那儿没有杀戮,和平而安宁,人们的戾气隔着屏幕互相攻击,可到底是几乎不曾涉及生死的。也许命运正是在嘲弄商时景昔日对这种平和的轻鄙,厌恶他的不知珍惜,因而将他丢到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好好体会和平是何等的可贵。商时景将骨碗放在地上,众人虽然在此聚会,但到底不可能奔放或是穷酸到以天为被以地为席的地步,既然酒宴已经结束,自然也不会多逗留在此,不多时走得走,散得散,人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张霄倒在地上,偌大一条汉子,好似玉山倾颓那般厚重,又如雄狮沉睡那般雄伟,商时景看了看尚时镜的小胳膊小腿,确定就是他们俩都加起来,怕是也扛不动张霄这条少说有二百多斤的汉子,他本就生得高大,身形又颇为伟岸,这会儿醉了酒,要是突然撒疯怕是十来个人都拉他不住。可总不能将他丢下不管。商时景一时有些犯难,之前叫祝诚认出万长空的事给他警了醒,万长空并不是什么生脸,万家至今还没有放弃抓捕南霁雪等人,倘使被谁看到流传出去,那真是前有春云六绝后有万家精英,可以索性买条绳子上吊自尽了。杀鸡焉用宰牛刀,扶个醉汉用上万长空,完全是在冒不必要的危险。如此一来,可选得范围自然也就一缩再缩,商时景不由得将目光放在了巫琅的身上,又立刻把目光收了回来。虽说巫琅是个男人,但他生得温柔多情,应付醉汉这种粗重活不太适合他做。商时景当然知道修士的能力自然不可能与正常人差不多,也心知肚明巫琅这张美人脸底下是多么危险的内在,然而他就是如此肤浅的外貌协会。不知是否心有灵犀,还是巫琅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很快就唤了一声:“三弟,你过来。”这叫商时景登时松了口气,他终于有合适的理由不用管张霄这个醉汉了,于是赶紧大步走了过去,待站在巫琅身旁,却见一个沉稳年轻的男子将张霄扛了起来,冲他们两人微微点了点头,默不吭声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