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wrence拿那双黑耀石一般的漂亮媚眼戳他一眼,还是那副漫不经心地笑,“也许是真的有什么误会吧。”他伸手摸了摸daniel青紫带血的嘴角,手下没注意力道,混血男人下意识“嘶”了一下。他却像得了什么趣味一样,一边上手又按几下,一边“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那笑又甜又媚,说不出来的好看。于是daniel看着他的目光慢慢直了,脸上“噌”的窜起两朵红云。宋麟一见两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调情,眼睛充血,大喊大叫:“wrence!你到底图他什么?!他是个什么东西?!我会比他对你更好!”wrence转头看着宋麟,白葱尖似的手指搭上daniel胸肌上凸起的那个点,慢条斯理地把指头上沾的血往他乳头上一下一下蹭干净了。就这两下,在场几个男人俱都脑子里嗡的一下,眼睁睁看着daniel的黑色牛仔裤里鼓鼓囊囊顶起一个大包。wrence仿佛对男人粗重的喘气声闻若未闻,冲着宋麟笑了一下,慢声细语地说:“出来玩,就是图个开心嘛,别着急,下次有机会一起睡觉。”他说完了转身要走,daniel结实的胳膊拢在他腰上,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没走出两步,身后一个低沉地男声叫他:“丛暮。”丛暮顿了半晌,转过身去看。远远地,说话的男人长了一张冷峻而骄矜的脸。他个子很高,正揣着西裤口袋站在包厢门外,从上往下看的时候给人一种久居上位者的压迫感,黑黝黝的眼睛像是冷玉一样,森森地盯着丛暮,眼底的光意味不明。走廊上的灯光昏暗暧昧,两人之间隔着这光,像是隔着长长的光阴。丛暮眯着眼睛,好一会儿才说:“景云臻?”景云臻缓步走到他面前去,眼睛盯着他的脸,半晌,道:“什么时候回国的?”“有一阵子了。”丛暮说。景云臻问他的感情现状,却连一点目光都不愿意分给他身边的混血男人:“男朋友?”丛暮笑笑,没说话。“现在在做什么工作?”景云臻问。丛暮像是不愿多说,含糊道:“开了个工作室。”“美术工作室?”“不是。”丛暮有点不耐烦似的,被daniel揽在怀里,黑色皮靴一下一下点着地。景云臻顿了一下,接着掏出手机来:“给我个联系方式吧。”“不必了吧,”丛暮敷衍笑道,“往后应该也没什么交集了。”景云臻皱起眉。这样的丛暮,他的动作,语调,字里行间的懒散和随意,让他觉得很陌生。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过去的丛暮是什么样的。景云臻认识他的时候他才十七岁,半大个孩子,身高倒是拔起来了,但是瘦,白的跟雪一样。男孩子顶着一张顶顶漂亮的脸,性格又非常招人,天真且爱娇,又机灵又生动,仿佛是按照景云臻的喜好长起来的。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风流,懒散,冷眼看两个男人为他打架,然后随便挑一个带走上床。景云臻的额角突突的跳起来,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的罪过。说来也好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酒吧。景云臻那时候刚开始创业没几年,有一天夜里在酒吧包厢里应酬客人,好不容易结束,去了一趟洗手间的功夫,回来就在沙发上捡了一个酒醉的漂亮宝贝。男孩子脸埋在抱枕里,身上长袖的帽衫微微卷起来,露出腰上一小节瓷白的细皮嫩肉,一身衣服都是漂亮牌子,看着并不像是会所里的少爷。景云臻倒是想走,可是公文包被男孩垫在脑袋底下,睡得口水都要滴上去。他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扯了男孩的领子就去拿自己的公文包。没想到男孩翻了个身,悠悠转醒,半眯着一双狐狸一样的媚眼瞧他,唇角竟然慢慢勾起一个撒娇一样的笑来。他的眼睛长得特别,既大且圆,眼尾一道蜿蜒上挑的弧线,是那种没有表情也勾人的眼睛。更何况现在眼瞳水润,眼尾嫣红,整个人春意盎然,让人怦然心动。景云臻皱起眉来:“醒了?醒了让一让,我要拿我的包。”男孩恍若未闻,没骨头似的瘫在他包上,四肢都绵软可欺,只晓得痴痴地看着他笑,露出一点洁白的贝齿和脸颊右侧的酒窝。包厢里五彩的壁灯从这头滑到那头,粉色的灯光倏忽而过,照得他既天真又勾人的一张脸,像是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祸害人间的狐狸精。狐狸精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