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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1页)

我的手伸向turnon。我微笑着操作了turnon。我与张旭像荷叶里的两滴水珠,滚动了几圈,又融合了,享受并反射太阳的光芒,与太阳也融为一体。我时常看到我与张旭在那面炒锅里,我用铲子捣腾,搅拌、闷蒸、爆炒。事实上我把握不住咸淡,掌握不好火候,或者有的煮烂了,有的还夹生,我习惯在所有的东西里都添上辣椒作调料,于是掩盖了菜肴的本质与真味。虽然我的心愿是弄好些,可口些,让张旭发自肺腑的赞叹与喜爱。对于我的烹饪技术,他一直像时下的小说评论家一样,含含糊糊故作条理,轻轻棒打不忘鼓励,然后把期望与信任的大帽往下我头上一扣,我便戴上了紧箍咒。念咒语的是哪路神仙?是爱情。爱情咒语令我头痛,头痛我还不能甩膀子罢工,我还得积极表现,与人为善,像孙候子那样发誓,从咒语里获取幸福。程晓红与王东结婚,使所有人大跌眼镜。就好像一盘菜,本来只是品一品,尝尝新鲜,却忽然间一扫而光了。谁能断定,到底是吃的人饥饿了,还是菜的味道实在鲜美?王东三十一岁,家里的独苗,早该结婚了,父母时常催逼,差点没把王东逼得从二楼跳下去。程晓红呢?美丽的晓红在本市开过个人钢琴演奏会,算个搞艺术的,搞艺术的跟捉贼的警察结婚,像不像木瓜炖鱼翅?木瓜用鲜红的瓤铺成温馨的家,盛装柔软纤细白嫩的鱼翅,散发的木瓜香味混揉进鱼翅味里,完成两种物体的交融,只是木瓜始终是木瓜,鱼翅究竟是鱼翅,木瓜不与鱼翅搭配,就上不了宴席的桌面。王东即便不张扬他的成就感,他也掩饰不了喜悦与骄傲。王东打人,我想那只是艺术与现实的冲突,是木瓜与鱼翅两种不能真正相融的物质特性之间存在的必然矛盾。王东是爱程晓红的,为什么?他为程晓红下厨啊!就像我爱张旭,忍受那幻觉的折磨一样。不要问程晓红爱王东么,张旭爱我么,因为,程晓红和张旭不懂做饭!请柬的浓香使我与张旭产生片刻的昏眩。搞清楚先生张旭就是丁燕的先生张旭后,我与张旭开始情侣装设计。我们有时候需要别人来下定义,我们很想知道我们是别人眼中的什么。程晓红的婚礼安排在五四青年节,在小梅沙度假村举行,夜晚入住小梅沙大酒店,请了牧师与唱诗班,仿照西方婚礼仪式进行,有些别出心裁。小梅沙在海滩上,因此除晚礼服外,我们还得准备游泳衣和休闲便装,当然宴会上的礼服是主要的,因为我作为程晓红的死党,要和先生张旭上台致辞。脱下职业装,套上晚礼服,我要在程晓红的婚礼上风光一把,确切地说,我需要张旭替我争一回面子,我知道台下肯定有一双目光,那目光与我有过短暂地交媾,后来弃我而去,在美国混了两年,重新回了程晓红的艺术学校。我喜欢跟老师搞对象,我没法解释这种嗜好。浅绿色的无袖旗袍我爱不释手,白色低领晚装我不愿舍弃,左挑右挑,前照后照,我终于绝望了,没有一件衣服适合我,或者说我不适合任何一件衣服,既便是加小码的衣服套在身上,也像树干挑刺着一样晃荡。面对一桌盛宴,饥饿得无力拿起筷子,这滋味真不是滋味。镜子里的张旭坐着不动,开始还说这件可以,那件不行,这会儿一个字也不说,屁股粘在凳子上,像与我较劲。最后一丁点兴致像炒锅里的香味,被抽油烟机抽得一干二净,我的心里涌起一股无名火,我憋着,只觉得委屈和难受。我本来是个衣服架子,随便套什么衣服,都能穿得生动起来,有许多简直是度身定做的,腰很掐摆很媚,肩不宽不窄,袖子不长不短,可现在,我这具骷髅躯体,都被什么东西吸干了水份?走,不买了!我狠狠地瞪张旭一眼,他望着门外行色匆匆的脚步,我只看到右侧的鬓角。不再挑挑?张旭敷衍。他其实早烦了。还能穿什么,树棍撑着也比挂我身上强。丁燕,原来哪件衣服你不能穿啊,你怎么瘦成这样?你才发现我瘦了?张旭先生,都是你搞的!啊?这你也怪我?太不讲道理了!我们走着吵着,声音不大,也很平静,像聊天,蹦一句,沉默一阵,沉默一阵,又蹦出更尖刻的一句。到家时,我们彼此都使用了最恶毒的话,攻击了对方最软弱的部位,我们发现原来我们这么丑陋地活着,这么卑鄙地相处,我们彼此毫不留情,似乎从不曾爱恋。一切就好像象征性地出席了一次很有排场的盛宴,浅尝了各式佳肴,我们并没吃饱,所有的宴席只是排场,在酒和空话大话套话的喧嚣中,我们根本不能填饱肚子,一切结束,才发现我们仍是饥饿。我们开始上岗上线,事情就闹大了。原本只是咸淡问题的一道菜,被我们在锅里炒得焦糊糊的一团,于是我们谁也不伸筷子,让问题像这团黑糊糊的菜去自己反省。参不参加程晓红的婚礼,吵架后我就开始考虑。现在这样的精神面貌,与喜庆的氛围不相融洽,喜欢庆氛围也会让我感觉压抑。我费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程晓红约出来,她为结婚的琐事忙得不亦乐乎。程晓红,你把我的祝辞环节取消,我现在就祝你们白头到老,永不厌倦。我对程晓红说。你怎么啦?那多没劲啊,先生张旭呢?程晓红憔悴了一点,但仍是兴致勃勃地准备度过人生的这个重要环节。甭提,跟张旭先生崩了!崩了?!你崩他?他崩你?他敢!程晓红握起小拳头。晓红,谁也没崩谁,但都被谁崩了!我苦笑,摇晃着轻飘飘的头颅,那谁是谁呢?我想不清楚,就像我搞不清楚张旭到底是先生张旭还是张旭先生。比如说吧,同样的原料,为什么有的人就能烹出美味,有的人只能和成一堆稀泥,和成稀泥的人,怎么知道哪个环节错了?也许并没错,只不过一个好的厨师有手感、灵感,也有灵性与悟性,并有创新和开拓精神。我习惯性地舞动手指。我想抽烟。丁燕,这不是你,你不是这样的,你一直是我的精神支柱,我跟王东崩来崩去,却崩成了夫妻,我现在有点相信,缘是如来佛的掌心,我们这些猴子是跳不出来的。宿命!我简短有力地说了这两个字,而我的心里忽然凄楚不堪,我承认我开始羡慕程晓红这种认命的幸福。我们不可能总吃精致的西餐,铺张的盛宴,家常饭菜才是永恒的主题。那么爱情的美满结局,无疑就是家常饭菜。眼皮底下伸过来一具白色躯体。给你。程晓红递给我一支烟。我用左手食指与中指夹着,右手握着打火机,拇指搁在按扭上,并不急于点燃,我忽然想在消灭这支烟前好好想一想,第一,我是否可以不turnon;第二,我是否确实来了烟瘾;第三,我抽了这支烟是否得到满足;第四,我不抽这支烟,烟是否失落。丁燕,你别胡思乱想了,张旭哥是个很好的男人。我扑哧笑了,程晓红,你看对面那人,吃的什么?那东西我筷子都不沾,那人却像狗一样咂吧有声。我拿起餐牌,指着一份名字很雅,颜色制作很漂亮的套餐图对程晓红说,你看这个,色香味俱全似的,挺馋人吧?可我试过,吃起来并不那么回事。程晓红就不说话了,沉沉地低着头,再抬头时眼里就闪着泪花。丁燕,到底为什么要结婚呢?我真的害怕,我和王东都觉得是在让老人安心,让老人高兴,我们结不结好像都无所谓了,可是,好像只有婚姻才能给这段同居生活一个交待!晓红,我常常在厨房努力炒做好菜,可是摆好桌子,拿起筷子,我一点食欲都没有,被厨房的油烟薰饱了。我按下了打火机按扭,小小火焰细腰摇摆,渐渐地靠近白色烟头,我深吸一口,燃烧的黑圈沿着烟的躯体迅速往上爬行,焚烧成一厘米长的黑灰。我吐出一口烟才发现我忘了回答自己的问题。我总这样,或者人都容易犯这样的错误,一波未平,又卷入另一波当中,越卷越身不由己。我相信程晓红听懂了我的每一句话。可是听懂了又怎么样呢?她仍是迷惘的,我仍是困惑的。我还是一具骷髅顶着一副臭皮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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