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乎了一个多小时,做了四个菜,样差了点,但是味道应该还不差,至少刘志成自己觉得还可以。
看看桌子上的摆设,总觉得缺少了点什么,想了半天,一拍脑袋,响起来了,有菜没有酒多不好?
但请一个女同志喝酒似乎不像回事,刘志成干脆泡了一壶茶,刚弄完,就看到送完学生的林婉进门。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这么丰盛?还有,这是你做的?”
确实是惊喜,林婉没想到一向有些“大男子气”的刘志成,竟然还会做饭。
“是呀,林老师,不能总是让你做饭吧?正好今天我回来早,就动手了,不过,如果不好吃,请一定不要批评的太狠。”
林婉似乎压根儿没听到刘志成这句话。
飞快的换衣服、洗手,几分钟后就做到了餐桌前,先夹起了一根粗粗的土豆丝,嗯,酸溜溜的,略带一丝丝的辣味,好吃。
眼睛一亮,又夹起了一块有些发黑的黄瓜,虽然酱油味儿重了些,但脆生生的,很好吃。
飞快的在几样菜中各夹了一口,林婉的眼睛亮了。
“志成,没想到你的手艺这么好,不会是专门练过吧?这样,以后你每星期至少要给我做一次饭,怎么样?”
林婉甜甜的笑着,作为邻家大小姐,也就是刘志成,她何曾给别人做过饭吃?
如今,发现了刘志成的这个优点,林婉立刻准备“脱离苦海”。
她都没注意,自己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撒娇的味道。
两个人“同居”了快三个月,其实真正做在一起吃饭的机会并不多,也就最近一个多星期是这样。
其实,一开始,林婉对刘志成的出现还是很抵触的。
她是一个黄花大姑娘,一个女同志,刘志成是个年轻小伙子,两个人住在一个屋檐下,这个事情好说不好听,对她的声誉肯定有影响。
最主要的是,她作为一个女孩儿,需要注意各方面的安全,万一刘志成心怀歹意,那可就惨了。
为了“保护”自己,她曾经枕着菜刀睡觉,整整一个月。
但慢慢地,刘志成的善良、开朗、热情,尤其是对待工作的执着和严谨,对待乡亲们的友善与爱护,对待弱小的那种侠义与诚恳,都给她留下了相当不错的印象。
她的生活圈子,充斥着攀比、颓废、玩弄、欺骗和挥霍,在它看来,那些男人,绝对与混蛋无异。
刘志成则是另外一种极端,甚至,慢慢的,他的形象,跟林婉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逐渐的重合。
尤其是那个乡村里漆黑的夜晚,林婉蜷缩在刘志成怀里的时候,那种无与伦比的安全感,让她好几个晚上无法安然入睡。
没错,她比刘志成要大,虽然只有一两岁的差距,可的确是大,但,谁规定大龄女孩子不需要“小男人”的呵护,不需要安全感了?
以前还没觉得什么,最近这两天,刘志成天天“夜不归宿”,也没回来跟她一起吃饭。
她简直有一种丢了重要东西的感觉。
有时候,想一想,她自己都觉得可笑,如果说这是爱,来的也太突然了吧?如果说这不是爱,那又是什么呢?
是她犯贱?
刘志成举起茶杯,在陷入沉思的林婉眼前晃了晃,“林老师,来,我敬你一杯酒,其他的以后再说,但今天,我要好好表达一下我的谢意。”
林婉看了看眼前杯中那清翠透亮的茶水,笑着端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