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吗?我发愣。
坚定的豆派先锋大将股神贝岔然道,“豆男个笨蛋从一开始就用错了方法,应该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推倒小新,凶猛的占有她,让她明白他是个真正的男人,而不是个男孩。”他说完,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趴到沙发后,怕我暗器伤人。
不过这次我没有暴怒,因为我心中突然一动,发觉自己一直对豆男一点感觉也没有,会不会是从没把他当做个男人呢?我对他小心翼翼,他何尝不是如此,似乎要和我从十七岁一起重活一遍。也许,我们一开始的相互定位就错了。
“林泽秀怎么样呢?”月月突然问。
我叹了口气,哪有人像我这样的,恋个爱而已,却要开全体朋友大会来研究。还好今天周一,我的自由日。而我的脚经过三周休养,已经完全行动自如了,只有在洗澡时才能看到脚底的一些红痕,证明我曾经受伤过。
“他追求我好像是尽义务。虽然体贴周倒,但心不在我这儿。”我很无力的说,“他这个人看着容易接近,其实内心隐藏很深,我连他的心门还不知道在哪儿呢!我猜,他对我这么好是因为豆男,这个人很好胜的,什么都喜欢抢。买糕的,为什么我遇到的男人都是外表和内在不一致的?看着厚道老实的,实际上是个凌厉果断的人,看着温文尔雅的,实际上侵略性相当强。还有——”
我突然停住了,因为我发现我还在受兔妈的影响,把林泽丰算在我身边的男人之一。不过他外表那么强硬霸道,铁血铁腕,而且僵硬无趣,实际上又是什么样的人呢?我倒真是好奇。
不过,这世界上我不知道的事多了,还是不要招惹他。现在只是豆男和林泽秀就够让我头疼的了。
实话实说
“每个男人都有两面性的。”兔妈说,“这件事不要烦恼,关键是你比较喜欢谁。”
“我不知道啊,我苦恼的地方就在这儿。我似乎喜欢林泽秀,他就是我从小到大梦中情人的形象,完全符合,除了我小时候那个关于孤独的牧羊人的想像以外。”我倚着uu,好舒服。
“少女情怀,不理也罢。”股神贝插嘴道,“他根本是追着你玩的,不是因为爱你。”
“那就没问题了,你身边看着很热闹,其实只有豆男一个人。”老白摊开手,渐渐倒向豆派,“既然如此,给豆男个机会吧!不是他不好,是你一直有心理有障碍。跟你说,像林泽秀那样很有城府的人,你很难得到他的真心的。你不是一直追求真情境界,并为此可以忽略现实条件吗?那豆男几乎算是老天特意安排给你的,你犹豫什么?”
我想了想,感觉老白说得有道理,所以决定试着接受豆男看看,敞开自己的心扉。
但问问自己的心,终究是有点不舍得。看来人都是贪心的,梦想中多年的影子,在电视上看到林泽秀的那一瞬间悸动,就这样慢慢淡到消失吗?
这些日子,他忙到没有时间来约会我,有时候只打个电话。或者这也是他对我并不感兴趣的标志,因为赌气而追求,时间一久就无法坚持的。
既然如此,也许,我该学着放弃。
想通这一层,我心里开朗许多,豆男再来的时候,我不那么拘谨和客气了。他似乎感觉到了什么。非常开心。一周后的周日,也就是我就要恢复到ces上班的前一天,他说为了庆祝我伤愈复出。请我到一家很豪华的西餐厅去吃晚饭。
我其实并不喜欢西餐。不过大家讲情调地时候似乎都选择西餐厅,所以我也没拒绝,打扮了一番就出门了。豆男的法拉利f430就停在门口,我在七大姑八大姨的疑惑目光中,昂然上车,心知就算这群阿姨阿舅不知道这车地牌子,但看也看得出品质了,大概他们想像不到我一个奔三地老姑娘能钓上金龟婿吧?
然后他们回家后。会教育他们自己的子女像我看齐,“你看人家于湖医,快三十来,长得还不如你,怎么就那么本事,找了个有钱男朋友呢?”不拉不拉不拉——
哪天也许我让豆男送我到我娘那去一趟,在小区里晃晃,这下子我娘可扬眉吐了。她为我受多了歧视。活的像过街的老鼠,就怕人家问起我的婚姻事,好像我不嫁,她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好像她生下一个残疾儿童拖累社会似的。所以偶尔让她虚荣一下也应当。
虽然我并没有决定嫁给豆男,可一个女人追求者的品质,决定了这个女人的身份。我从来不在意这个,我要地是一颗想与我白头偕老的真心,但社会环境在意。我也只好适应一下。
我不是有钱人。自己所买的、加上富朋友们送的奢华衣服就那几件,幸好上回救林泽丰时。那件海蓝色荷叶边的丝绸小礼服裙没有受损,洗过后靓丽如新,所以我就穿着这一件,只是没有了酒红色高跟鞋搭配,某人要赔偿我的限量版蕾丝高跟鞋到现在也没找到合脚的,我也只好套了一双黑的。
当然,照样是超龄小甜甜地粉嫩妆和佩饰,让自己看来只有二十一岁。因为今天豆男打扮得很帅,超乎我平时对他的一切观感,绝对的青年才俊模样。他那样出色,好像明亮的星辰般引人注目,如果我看起来像大妈也不像话。
感谢我娘遗传给我的优良基因和高级化妆品,它们让女人地青春期延长了。
“你今天很漂亮。”他赞叹,从眼神中看的出他不是恭维,而是出于真心。
“就是说我平时不漂亮?”我反问。
他立即窘迫起来,连忙道,“不是不是,你平时也很漂亮,一直特别漂亮,在我心里最漂亮,我只是说-“逗你的,不必紧张。”我笑了起来,发现自己很恶劣,喜欢欣赏他焦急的样子,还略红着脸,而且豆男是那种耐看的长相,初看时很普通,接触时间长了,就会感觉他长得很周正,眉眼间有一股隐约地英气。
“你看起来像——”
“小海浪?”我再度打断他地话,“堕落也这么说过我。”
“堕落是谁?”他很敏感,眉尖蹙了起来,摆出一副很警惕的样子,似乎谁敢进他地领地,他马上就要和人拼命。
“黑店的老板啦。”我解释,“外号叫堕落的至高神,看来很斯文一个人,是林氏兄弟的朋友。”
他沉默了一会儿,“小新,我一直没问你,你为什么要救林泽丰?整件事情我已经打听过了,你不知道那很危险吗?”
我耸耸肩,“就是本能啊,我们习武之人,怎么能见死不救?没什么特别的。”
他“哦”一声,又沉默的开了半天车,在一个路口处为等红灯而停下来,低声咕哝,“我一想到你为了救别的男人而拼命,心里就恨他。”
我失笑,“我还拼命救过狗哪,你怎么不去妒忌?”说着,我突然想起第一天到ces上班时的情形,为了救垃圾丰,我扑倒了林泽丰,害他把鼻子撞到流血。当时的情况极其混乱,但是现在想来却很搞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