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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第1页)

而当他稳准狠地射中一只毛鹿时,数十发冷箭于此袭来,他翻身滚落马下,躲过一轮。他逐鹿,有人逐他。亲卫吹响骨哨呼援,彻天嘹亮。狼王环绕在他身边,发出低吼警告。当他看见那些被他驱逐出去的叛民时,还有几分不屑。他已顺风听见了踏踏的马蹄声浩浩荡荡,正向他这边奔来。直到,看见义军散开后,那个打马而出的少年,那肖似他父亲的面容。比他父亲更年轻,更鲜活,让他在对视的一刹那间,周身的血液凝固一凉!从前反对他的叛民变义军,拥护的是名正言顺的先王之子。塔珠也随着援军赶来,年迈老祭祀举着神节一呼——颂天神,顺民心,诛反贼,拥新王!此情此景下,有终盼光明的,有及时倒戈的,更有不甘于此要殊死一搏的。杀戮无法避免,铭云也在其中,除了中原人的容貌,穿着打扮与这些草原人无异。众人只见,这个中原人只凭一柄快剑,毫不畏惧地就勒马突入军中,剑光如电,出手狠厉,所到处只听痛嚎嘶声,再看他转腕生花,雪亮亮的剑身上,滴血不沾。铭云的目光,习惯性地追随着他那个小徒弟。才发现快十八的赫安在一直在脱离他的保护范围,挥着弯刀一副不顾生死的模样,不断地拼杀,向在重重保护中伺机后退的博尔顿逼近。他毕生的仇恨与血泪,都在那里。铭云掉马在砍杀中去追,他着急起来,出手更求一击毙命,一路杀得太狠,不少部落军都不约而同地绕开他跑。可惜最后擒住博尔顿的不是赫安,而是率领另一支队潜伏预断对方后路的扎格。大将军的儿子,箭无虚发,再次把博尔顿逼下了马。射中博尔顿的那张弓,是从前神箭大将军的爱弓。血雨腥风中,草原染透胭脂色,长风过草扑面是腥咸,口里苦涩,眼中酸胀。兵戈卸甲,多年夙愿,经年噩梦,刻骨之恨,一朝起,终于后一朝平。新王未立前,地位最尊崇的塔珠祭祀,主张将博尔顿押进深牢,等待众人的审判和天神的惩罚。赫安无暇去管新王谁属,到他这里,许多孽还没真正了。他还没从厮杀中缓过神来,身上的肮脏鲜血未干,胸腔中鼓动的汹涌杀意未平,就被人拥簇进了重建后比过往更辉煌瑰丽的皇宫,坐上了过去父王的位置。俯看那些在祭祀领导下跪拜的臣民,他有些恍惚茫然,仿佛众人呼喊的是从前父王的名字,那个真正伟大的爱民如子的王。母后会站在父王身边,带着年幼的他和更年幼弟弟妹妹,接受子民的欢呼与朝拜。可他们,都不在了。他在这个世上,终究再没有家人了。他忽然想起一个人来,急切在人群中寻找他的身影,最终什么也没见到。在大殿之外,长廊之上,有个人疲惫极地倒地休息,怀中抱剑,手边是一张血淋淋的狼皮,唯有几处和能分辨出原来大概是雪白毛色。那人身上藏蓝的袍被染就成乌沉沉的紫,肩上三道利爪挠出来的抓痕,深可见骨。赫安最后还是见到了他师父,就在巫医帐里,也差点,就成了最后一面。这个敢生杀了草原狼王的中原人,也差点就死在了狼王的险些穿心的钢爪之下。而是否真能活下来,还未可知。赫安在师父的帐里守到了日落,安静地替他擦净脸上身上的血迹。入夜时分,带上那张血迹干涸后腥臭难闻又肮脏不堪的狼皮,去了地牢。他以新王的身份调走了所有守卫,将狼王的皮毛,扔到了那人面前。戴着沉重枷锁的博尔顿,被迫以一个仰望的姿势望着面前的少年。在看到死去的狼王后,眼神有一瞬的震动。可面上的神情,很快由之前的震惊愤怒,变为了深深的鄙夷和不屑。这样倨傲的目光,赫安儿时常常见到。因为他的母亲是中原人,博尔顿看不起混淆草原部落高贵血统的兄长,更看不上混杂血脉的赫安。他从骨子里就是高傲的,兄弟之中,他分明最出色,可该属于他的位置,却给了凡事不如他还娶了一个中原女人的兄长!他怎能不恨?赫安?新王?呵,一个混杂血脉生出来的贱种,最后果然也和他父亲一样,靠上了一个中原人,才有本事和自己一争。“小杂种,你以为你坐上这个位置,就名正言顺了吗?”博尔顿低低的讥笑声在空荡的牢内回响,他道:“你之前是逃到了中原吧?靠着那个中原人的庇护才有命回来。”“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没本事,优柔寡断,还自认重情重义。”“我哪怕死了,也不是因为你有多本事,而是我时运不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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