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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聚会?谁起的主意?这年不年,节不节的。”他有点烦这种无休止拿同窗之情做筹码,聚在一起吃吃喝喝的聚会,说白了,无非就是相互攀比一下,然后让某些个带着某些目的的人拓展一下超同窗友谊。

“你高中时期的仰慕者,我们的校花林悦茜,意外吧?”陈志斌的声音从来都是像一个破音喇叭那般刺耳和高分贝。

是挺意外的,铁卫东的印象中,她不是移民了吗?

“嗯,她怎么回来了?”他的声音表现不出来任何的惊喜和意外,就像嚼了白蜡一般平淡无奇。

“这个,我没有问她,她只是让我转告你,一定要到。”

“到不了,我在滨城了,没有在老家那边了。”他不否认当年读高中的时候倾慕过林悦茜,而且两人还背着所有人发生了恋情,但后来,她出国了,就没有任何联系了,青涩的爱恋总是那么美丽,而且忧伤。

现在,他更没有资格和曾经是白天鹅的林悦茜谈什么过去,或者说是回忆,而且,他也没有那种心情。

“啊?什么时候的事情啊?我怎么不知道?”陈志斌显得很是惊讶。

铁卫东在这头苦笑了一下,可惜没有人可以看到,缓缓说道:“什么时候规定我的事情你一定要知道?”

“不是,那你老婆是不是也和你一起去滨城了?你总不能自己去那里发展吧?”

“我现在有点事要忙,回头找机会再聊。”他不想听到一切有关于李媛的话题,匆匆挂断了电话。

洗了个澡,去掉一身的啤酒味,然后走出旅馆,今天的心情本来是还不错的,因为两个电话,让他变得有点低落,幸好,他对自己的心情控制还是蛮好的,吃了东西以后,低落的情绪就消失无踪了,管他呢!山长水远的,老爷子始终会知道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这避无可避;同学的聚会本身不是他喜欢参与的,再说了,喜欢也没有用,一样是山长水远的。吃完饭的他,在旅馆的周边转了转,发现这里有个步行街,人流多得要命,既然没有什么事要干,那就逛逛街好了。挤进人潮汹涌的步行街,和每一个行人都擦肩而过,两边的店铺似乎没有一个是没有生意的。

不管是行人还是店家,每一个人的步伐似乎都要比自己生活的那个城市要快很多,他不由感叹这一线城市的繁华与匆忙,这是他喜欢的节奏,以前他在公司里上班的时候,总是感觉自己就像在等死一样,不单是他,他甚至感觉整个城市生活的人都在等死一般,从来没有匆忙可说,什么激烈的竞争,莫大的压力,通通没有。

这个城市不一样,连逛街的人的步伐都显得匆忙无比,像是赶着买完东西要干嘛似的,这种节奏连扫地的阿姨都是一样的,像是这个城市规定的规则,只要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就必须遵守快节奏的规则,否则,无法生存。

步行街里的商品五花八门,要什么有什么,来逛街的人需求也五花八门,有什么看什么,反正,没有生意不好的店面,每家店都站了十个八个的人在挑选商品,道路中间还需要跟人擦肩而过,这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只有在春节前几天的市中心,商业集合的地段才会出现这种人流。

一个小时过去了,步行街逛完了,没敢买什么,只是看看,出来后摸摸裤兜里的手机,完了,手机丢了,自己所有的通讯都在里面,自己昨天面试的工作还等着电话,自己和父母合拍的照片还存在里面,铁卫东此时想哭,他焦急地低着头看着路面,从原路找去,希望可以出现一个奇迹。

又一个小时过去了,他坐在步行街的入口处一个小花池边上,沮丧着脸,泫然欲哭,双手不断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埋怨自己为什么警觉性那么低,现在好了,手机丢了,工作的事就没有着落了,昨天的兴奋和今天的期待,所有都在瞬间化为泡影了,得意忘形就是他此时最恰当的写照。

铁卫东情绪低落地往旅馆走,现在是下午的三点多,他不知道自己还能做点什么,面无表情地走在路上,脑海里完全是空白的。

他长得可以说是一表人才,一米七八的身高,平头,脸庞棱角分明,粗眉大眼,鼻梁高挺,嘴唇厚实,不胖,也不瘦,刚刚好,这得归功于他大学那几年的光阴,参加了很多运动,还学了好几年的搏击,所以他的身板看上去是很健硕的,路人对他的第一印象肯定是:哇,这小伙长得真精神,高大帅气。

现在可没有这精神头,给人的感觉就是整个人是萎靡不振的,不要说精神头了,连活人的感觉都快找不到了,垂头丧气的,好像全世界都欠他几百万似的,路人一见,恨不得离他远点,貌似小风一吹就可以把他吹倒一样。

回到旅馆,他往床上一躺,像一具死尸一般,动也不动,睁大眼睛看着天花板,此时的他有点后悔自己冲动将工作辞掉了,更后悔来到这个城市,再怎么说自己在生活着的那个二线城市里也有一份不错的收入,满足得了自己的生活和供房,年终一份奖金还可以存下一小笔积蓄,现在来到这个城市,不但找不到一份工作让自己稳定下来,连自己的手机也弄丢了,虽说手机不值什么钱,但有太多重要的东西存在里面了,他心里骂着生产和制造智能手机的人,将每个人的生活和所有的信息都绑在了一部小小的手机上了,解放了大脑,却束缚了人生。

跟咸鱼一样睡了一个晚上,昨天连晚饭都没有吃,醒来的时候,感觉饥肠辘辘,洗了一个澡后,穿好衣服准备出门时,突然想到,房费好像又要缴了,这样下去,很快他就变得身无分文了,还是不住旅馆好了。

主意打定,立马收拾好衣物,退回了押金,离开了这个他来到滨城后的第一个驿站。

找个地方吃了个快餐,然后,又找了个手机店,重新买了一部一千元左右的智能手机,骂归骂,用还是要用的,否则还真不知道怎么在这个城市生存下去,这个世界讲究的就是信息快速流通,掌握一手信息就是赢家,这个道理他懂,所以就算再难,手机这沟通的桥梁还是要有的。

他是个做事条理清晰的人,任何时候都知道自己目前最该做的事情是什么,当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找个可以让自己落脚的地方,工作的事只有等自己安定下来后再考虑了。

那个简单的背囊伴着他慢慢地行走在这个城市的道路上,看着行人匆匆忙忙的经过,看着汽车飞速驶过,看着钢筋水泥构筑的高楼大厦,看着自己脚下的路,这一次,他茫然了。

他不知道该往什么方向走去,只是一直走着,走累了,就在路边歇歇,走到晚上,饿了,就在路边买个面包和买瓶水,吃了喝了充饥。

没有熟悉的面孔,没有熟悉的道路,连空气都是陌生的,自己走到什么地方了,不知道,自己要去什么地方,也不知道,一切都是陌生的,也是茫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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