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价格比宋宁预想的要昂贵一些,不过这也不是问题,物品的美丽程度和价格是相匹配的。
他在导购的笑容中利落付款走人。
走出门王初才对他举起大拇指,“哥,你比我想象中有钱多了。”
宋宁看他一眼,淡淡道:“因为我平时不买奢侈品。”
他平日里花钱的大头是去各地的机票和酒店,衣服能穿就好,物品够用就行,物质上没什么太大追求。
这几年父母给他打的钱基本都在卡里没动过,加上他自己也有工资和各种七七八八的进项,还攒下了一笔不菲的费用。
王初和他不一样,王初最大的乐趣就是买买买,尤其爱买各类奢侈品。
他们两个兴趣爱好迥然不同,却诡异玩到了一起去。
“行吧。”王初摊手,“我也不理解你天天泡实验室有什么快乐的。”
反正他混了个大学文凭就赶快滚去他爸公司上班了,要是再让他多上几年学王初得生不如死。
可他面前这位,别的不说,在学习上的毅力是一等一的。
王初上学的时候,他在上学,王初毕业了,他在上学,王初工作了,他还在上学。
“哎,你今年应该就确定好工作了吧?”王初感叹说,“终于不读书了,不容易啊。”
“还没确定。”宋宁顿了顿,“老师想让我留校。”
这也是之前他一直在考虑的事情,在美国的话宋宁对那边的研究环境熟悉,而且留在本校对他更有优势。
“现在呢?”
王初一听就知道宋宁还有其他打算,他要是想留校早留了,何必等到现在。
“应该会签首都或者省城的研究所。”宋宁犹豫了一下,国内也有很多学校给他发了offer,但是宋宁一个没有考虑。
“我不太想去学校讲课。”
对于一个社恐来说,站在讲台上着实是个不小的挑战。
当然,学校那边说讲课是副业,但宋宁打心底里对这件事充满了抗拒,加上父母在国内,他还是更倾向在国内找份工作。
“首都或者省城?”王初疑惑,“咋还有两个选择?”
“要看闻殊在哪里。”宋宁眉目温和,说得淡然。
婚后必然要住在一起,他在答应对方结婚的请求时就充分考虑了对方的职业可能会到处奔波。
他的工作相对固定一点,而且暂时还没确定,可以看对方常住地是哪里,再进行选择。
王初无语半天,最后憋出一句:“靠……你们真的刚认识吗?”
服了,明明宋宁也没秀恩爱啊,怎么感觉吃到狗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