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一会儿矮冬瓜就一瘸一拐地回来了。
竹竿上去就是一巴掌,怒骂道:“让你送个血书,你他娘送狗肚子里了?!”
“还有,你这腿是怎么回事?”
矮冬瓜赶紧把他拉到一旁,窃窃私语起来。
小系统见状,便飞过去想偷听,结果只听见一句“把这小子弄残”,吓得当场就应激了,连滚带爬冲回孟梨身边。
【阿梨,阿梨!他们说,要把你弄残!】
孟梨的脑子里,缓缓浮现出一个问号。
把他弄残?
为什么呢?
他强撑着,从马车里坐起身来,左右“观望”一圈,问:“血书没有送到小道士手里吗?”
矮冬瓜恶声恶气:“送到了啊!但他看样子,并不打算过来赎你,一点都不着急!”
“不可能!”孟梨同他争辩,“他不可能一点都不着急!你是不是送错了?”
“我送错?你投错了胎,我都不会送错!”矮冬瓜道,“年轻俊美的小道士嘛,头上扎了条额带,穿一身黑色道袍,手里拿着拂尘,我记得清楚,怎么可能会送错?”
“不可能!”孟梨有点急了,声音也大了些,“你绝对是送错了!”
“我差了个小孩儿去送,躲在一旁看得仔仔细细,那小道士站客栈门口,接了血书,看了好久……我生等他,问那小孩儿,血书是谁给的,才敢离开!”矮冬瓜说得头头是道,煞有其事的样子。
孟梨还是觉得不可能,常衡虽然性格沉稳内敛,遇事镇定自若,但不可能看见血书上的内容之后,还无动于衷!
那血书上可是写了挖眼,砍胳膊,砍腿啊!!!
他还记得非常清楚,当天晚上,常衡看见房间里留下的字条时,脸色都白了,薄唇紧紧抿成一条直线,脸上的担忧是个人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而掳走叶姑娘所留下的那张字条上,可没有什么挖眼砍手,这种残忍至极的字眼,都能令常衡那般惊慌,所以,孟梨不相信,常衡会对自己的生死,那么得无动于衷!
一定是有什么地方出问题了!
对了,他当时眼睛被蒙住了,所以没看见竹竿到底写了什么,孟梨赶紧问:“你真的把我说的话,写上去了吗?”
“一字一句,都是按你说的所写。”竹竿沉声道,“我兄弟二人,虽不是什么好人,但从不说谎。”
【阿梨,我当时也看见了,他真的写了!】
孟梨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常衡居然真的不管他的死活,这不可能!
绝对不可能!
莫说是他了,就是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常衡也不会眼睁睁见死不救的,更何况,孟梨怎么着,也比陌生人在常衡心里有分量吧,孟梨这点自信还是有的。
“我知道了!”他脑中灵光一闪,“肯定是忘记把名字写上去了!他肯定不知道被你们掳走的人是我,一定是这样!”
孟梨冲着矮冬瓜道:“大哥,大哥,你再去给他带句话,就说,你们绑走了孟梨!孟是孟浪的孟,梨就是梨花的梨!他只要一听见这个名字,一定会立马带钱过来赎我的,他一定会的!”
矮冬瓜仰头看了看天色,才又道:“快到午时三刻了。”他这话是同竹竿说的。
因为午时三刻一过,他们就要依照那位黑衣公子的吩咐,把孟梨弄残,让他的亲生父母来了,都认不出他来,再远远把他丢掉。
“快午时三刻了?”孟梨愣住,整个人突然很颓靡,一下子就跌坐回去了。
也就是说,就算矮冬瓜以最快的速度,再去给常衡带句话,常衡也并不一定,就会立马过来赎孟梨。
因为,这样一来的话,常衡就面临着一道选择题。
要么,带着五十万灵石去救叶簌簌,要么,就带着五十万灵石,来救孟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