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来说,这就是一桩给娘家带来丰厚利益的包办婚姻。
毕竟在这经济与科技落后,物资相当匮乏的七十年代,八十八元钱能买很多很多的东西了。
不过,杨良德之所以狠心的把自己女儿嫁掉,还有别的原因。
他是为了给自己的大儿子,也就是原主她哥杨青松,筹备迎娶新娘子的彩礼。
杨家看上的这家女孩,各方面条件都还不错,可就是有些傲气,开口就要一百块的彩礼。
如若不然,女孩尽可以另外挑选更好的人家嫁了。
在这个大环境都不怎么好的年代,杨家的日子过得自然也不怎么样。
杨青松二十好几都没能娶到堂客,可不就是因为穷嘛。
于是,杨老汉不得不把女儿后半生的幸福,当成一笔商品交易来做。
虽然杨老汉取名为良德,可是他对待女儿却是一点良,一点德都没有的。
万恶的重男轻女思想,可是把原主给害得不轻。
害得她嫁给不喜欢的男人!
害得她一来就当了后娘!
害得她变成一个寡妇!
没错,确实是寡妇!
原主嫁过来的第一天,拜完堂,喝完酒,还没来得及入洞房,林华北就死了。
死因很简单,酒后中风猝死。
在这个缺医少药,交通不便的年代,得了这种要人命的疾病,很难得有机会活命。
如此,可怜的原主,一过门就变成了寡妇。
还变成了两个女娃儿的后娘。
尽管她和林华北没有夫妻之实,可他们已经领过结婚证,拜过堂,于法于理,她就是林家的人了。
顺其自然,就得接手抚养夫家留下的骨肉。
而且是不想接,想要改嫁都不行的那种。
因为,杨良德绝对不会把收到手里的八十八元礼金退还给林家的。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任由她自生自灭去的吧!
他只管头天嫁女收到礼金,第二天便赶紧去帮儿子下聘,好尽早择日迎娶新娘子进门。
原主刚刚成婚的男人死了,那她在夫家的日子自然也是不好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