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程司看着她。他们原本只是在玩身体游戏。即便他给她朗诵博尔赫斯的《恋人》,也从未承认他们彼此就是恋爱。但是此刻,游戏让他们都有了胜负欲。试试谁先动心,那有什么意思?反正不知不觉。试试谁先把心送到对方手里,才好玩呢。爱情是什么,梁洛洛听过一句话,爱情就是蒙住自己的眼睛,再给对方一把刀子。邹程司说:“好。”梁洛洛上前与他碰了一下嘴唇,像是约定。有一瞬间,她以为他不会玩这个游戏,她原本打算无牵无挂地离开,之后不再相见,可邹程司有种把她勾下来的魅力。梁洛洛定定看着他,最开始她认为邹程司最好看的是脸型,现在觉得是眼睛。他眼睛不大,也不凌厉,窄窄的,细而长的双眼皮线在视觉上仿佛拉长了他的眼睛,显得干干净净,清清秀秀,眼睫毛都柔软如薄雾远山,眼眸漆黑得韵味,深邃平稳,是潭瀑布,偶尔能溅出清冷冷的水花来。就算溅出来也是平静的,就像此刻,是种庄严而神圣的平静,代表他开始认真。梁洛洛笑着说:“我的愿望可是想当个放荡的女人哦。”所以她的胜算应该很大的。邹程司说:“我知道。”知道她无牵无挂,知道她娇媚天真,知道她喜欢赌局,且喜欢赢,甚至知道她有一天会消失。他抚摸了下她的头发。可是游戏就得危险,才有趣,不是吗?作者有话要说:一个妖艳贱货,一个斯文败类,一开始就是绝配。我是当个好孩子,是说我以后要定时定点更新,哼哼,不过让我想想什么时候更新比较好。游戏(6)最危险的不是游戏,而是梁洛洛做饭。她突发奇想,想尝试自己做肯德基里的炸鸡,刚把冰冻好的鸡腿直接扔入了滚烫的油锅,结果猛地窜起来了火,吓得她尖叫。邹程司连忙跑进来,关了煤气灶,然后用锅盖盖住,等到好几分钟,火才慢慢灭下去。梁洛洛站在邹程司身后,听到没滋滋滋的动静了,才敢凑过去看:“不着火了?”邹程司打开锅盖:“不着了。”梁洛洛拍拍胸口:“吓死我了。”邹程司说:“没有解冻的肉类不可以直接扔入油锅的,容易起火。”梁洛洛根本就不知道这种厨房常识。她手背上有几个小红印,应该算是被油溅到的。邹程司走过去,握着她手腕,带到水龙头下面冲凉水:“幸亏你还站远些,离得近很危险的。”梁洛洛:“是啊,要是把我的脸烧到就不好了,少了多少男人受罪啊。”邹程司笑:“你知道就好。”梁洛洛,看着他低头给她冲凉水的模样。邹程司:“你看什么?”梁洛洛:“看你很迷人,我喜欢认真照顾我的男人哦。”邹程司眼神扫过来:“我身上有你不喜欢的点么?”梁洛洛歪头了想了想:“好像还真没有欸。”迄今为止,她没有什么特别不喜欢他的地方,这样算还让她有点小惊讶。两个人眼眸对视,都感觉到什么,凑过去互相亲了下。亲完之后,梁洛洛才笑:“照理说你不应该亲我受伤的地方吗?电视剧都这么演。”邹程司关了水龙头:“受伤的地方才不应该乱碰。还疼吗?”梁洛洛摇头:“不疼了。”邹程司:“嗯,不严重,过几天就好。”邹程司擦干了她的手,才把她放开:“去客厅吧。”梁洛洛走回客厅,盯着自己手背上的淡红印子。真奇怪,她最近觉得邹程司身上有种很奇特的魅力。似乎是种特别强烈的矛盾感。禁欲,却很热情。生活闲散肆意,内心却十分缜密。大部分状态都很平静,话不多,也不会对她说重口,可以说连骂都没骂过她一句了。可平静之下应该还藏着什么。梁洛洛问:“邹程司,我在这多久了?”邹程司的声音从厨房传出来:“三个多月,怎么了?”三个多月啊,梁洛洛坐下来,她还以为才几天呢,怎么过得这么快?三个多月,哇,可不得了。——她居然没有腻欸。她从小就是无论到哪个亲戚家都会挑剔对方的类型,虽然明面上不说,她知道他们互相嫌弃,否则最后也不会无处可去了。大部分人都只是表面上讨好她,奉承她,她很厌恶。朋友来往不多,也不打算跟谁交好。她居然在邹程司这里住了三个多月,真是足够让人吃惊了。邹程司收拾完走过来:“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