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锋从小就不喜欢读书,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因为每天在学校里把小伙伴们打的哇哇大哭而让学校头痛不已。
他不念书不认字也不喜欢唱歌跳舞画画,他只喜欢打架。他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警察抓强盗’。他自己扮演强盗,让其它所有的小朋友全都去扮演警察------然后,每次那些警察都被他打的哇哇大哭。
有个小胖子被打怕了,甚至偷出家里的枪出来送给他,说要和他一起做强盗。
他喜欢枪。于是,班级里终于有了两个强盗。
因为他父亲卫留城的权威地位,学校和孩子家长都是敢怒不敢言。可是,因为发现那把枪的缘故,他的‘英雄事迹’终于在家里曝光。
于是,卫留城向学校道歉,并且把卫锋带回家里自己亲自教导。
他知道儿子喜欢打架,于是就遍请名师教他各种功夫。而在父亲的呵斥和皮鞭威吓下,卫锋也不得不开始学习各种知识。
日积月累,卫锋不仅没有成为一名莽夫,反而是同年龄段的孩子中最有文化气质也最是知识渊博的。又因为长期跟随在父亲身边,一些阴谋阳谋多多少少都会接触一些,相对的也要比其它的孩子更加早熟。
卫留城没想到自己一不留神教育出来一个奇葩儿子,并为此骄傲不已。
卫锋从五岁开始就系统性的学习功夫,他在这上面又极有天赋,身手增涨很快,后来,就连军中那些搏击冠军也不是他的对手。因为他每天都去特战营和人打架,被特战营的人取了个‘武吃’的称号。别人是为武痴狂,他是把练武当成‘吃饭’。一天三顿,无一遗漏。
他没想到的是,只是开车到南大送个人,就能够遇到一个高手。一个能够截住自己拳头的高手。
“你是怎么做到的?”卫锋好奇的问道。也顾不得两人正处于战斗状态了。
“想做,就做到了。”唐重笑着说道。右脚闪电踢出,往卫锋的裤裆位置踢过去。
“阴险。”卫锋早有防备,也一脚踢了出去。
然后,两人的小腿撞击在一起,发出沉闷的响声。
一脚失败,唐重没有就此放弃。
然后,他又一脚踢出。
卫锋也不甘心被唐重比下去,同样的又一脚踢出。
哐-----
两人的小腿撞击在一起。
哐------
两人的小腿又撞击在一起。
哐-----
哐-----
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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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像是发疯了一般,双腿拼命的踢打着。用自己的身体去肆虐对方的身体然后又反被对方肆虐。
十次。二十次。三十次------
最后,他们终于没力气踢打了。
然后,两人对视一眼,都咬紧牙关,狠狠地把脑袋向前顶过去。
砰------
火花四溅。星光闪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