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喝养喉的温水,偏生要喝冷水。”
那时他是怎么说的呢?
程书雪到现在都清清楚楚记得。
他说,老子就喜欢喝冷水。
……
“书书,你真的爱喝冰水啊!”
江芸月的声音把程书雪拉回现实。
感到手里的冰水愈发的凉,程书雪笑了笑,觉得还是提醒一下:“月月,不然你也买点冰水吧,中午打球赛挺热,搞不好有些人就喜欢喝冰水。”
“哎,傻姑娘,一看你就是没对男生上心过。”江芸月乐呵了,“激烈运动不能喝冰水,温水才最补。”
江芸月又科普了很多知识,活脱脱一副他肯定会喝温水的架势。
程书雪想说的话就这样咽回腹中。
买完东西,四人行至篮球场。
篮球场已人满为患,她们其实来的不算晚,可是其他人明显来的更早,已没什么好位置,只能在人群后排。
江芸月语气透着闷:“早知道快点了,不然也不会进不去。”
两个舍友面面相觑,知道自己又成为小公主的出气筒了。
程书雪没搭腔,她目光仍落在不远处那道火红球衣的身影上,心脏酸涩细密地收缩攥紧。
——高中三年,他不认识自己,大学两年,他还是不认识自己。
暗恋她那么久,她自然知道江芸月最近的行为意味着什么。
大概她的青春就是,看他被无数的人追逐,也在他看不到的角落,唱着一场无人观看的独角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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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晚的事情已经造成,但并不意味没有转机。
江芸月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脖子挂有篮球社长标牌的男生连忙跑了出来,停在她们面前。
“江芸月,老子来了。”
“还算你有点用。”江芸月骄纵哼了一声,“我想去里面看篮球赛。”
“要是他问的话,你可别说,我是为了看他。”
林志远切了一声,随后点头,打了个响指:“走吧,本社长带你们进去。”
是江芸月的发小,她们自然也认识。
几个人来到了内部,也坐在了较好的位置。
距离开场还有十分钟,各队进行赛前热身,工作人员仍旧在完善着相关工作。
“哎,你拿错了牌子了,今天是法学院一班对战计算机一班。”
“摄影组,赶紧多拍点啊,学校还等素材做宣传片呢。”
大学不比高中,班上的人并不全部认识,来的人也只是图个热闹,顺便看看帅哥。
不过今天人头攒动,盛况至极,大家心照不宣,都知道大多为谁而来。
江芸月睨看着那些站着的女生,语气有些傲:“他挺受欢迎。”
这个他,只能是陈驭野,众人心知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