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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1页)

果然不出她所料,很多地方都需要兼职的打字员。为了防止遇到骗子,叶蓁蓁特意和妈妈一起去了几家公司,最后选定其中两家兼职。每打一万字,叶蓁蓁能得到二十块钱的工资。在赵秋月这样打字慢的人看来,一万字简直是个天文数字。可对叶蓁蓁来说,她写连载的时候经常日码一万。现在不用动脑子打一万字,对她来说就是两个来小时的事儿。不过对着手写稿打字,有时候字迹不太好辨认,她就会慢下来一些。但是最慢,三个小时她也能搞定一万字。没过几天,叶蓁蓁就存下了一百多块钱。由于不是每天都能接到任务,一接到任务就要当天完成,叶蓁蓁决定她只在这个暑假做打字员的工作,等到开学她就不做了。为了堵住妈妈的嘴,叶蓁蓁拿出一张一百块,硬是塞给了赵秋月。赵秋月拿着女儿“孝敬”她的一百块钱,心情复杂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妈妈,我保证不会耽误学习的,等到开学我就不干了,您再帮帮我,不要告诉爸爸好不好呀?”赵秋月没办法,只能无奈地说:“好吧,你个小财迷!”叶蓁蓁嘿嘿一笑。让她感动的是,妈妈怎么都不肯收下她的钱:“你自己辛苦赚的钱,就自己收着吧,妈妈用不着。”有“帮妈妈打印材料”这个借口打掩护,叶壮志就算看到女儿在打字,也不好说什么了。这天又是一个周末,叶壮志看起来心情不错,见叶蓁蓁坐在电脑前也没有对她冷嘲热讽,而是问道:“蓁蓁,一会儿吃完饭,你要不要跟爸爸去新家看一看?”“新家?”叶蓁蓁暂时停止了手中的动作,看向父亲,“好呀。”她在心中数了数,从小学四年级开学开始,她一共在七星街的这个家住了不到六年。高一的时候,她就搬去了大姨家。由于当初奶奶一直催着他们搬家的缘故,新房子还没放好味道他们就入住了,装修也非常潦草。叶蓁蓁一直不喜欢他们这个家。不过既然再过不久就要住进去了,提前去看一看,力所能及地改善一下新家的环境,还是非常有必要的。吃完晚饭,叶蓁蓁今天没有和妈妈一起散步,而是一家三口都坐上了爸爸的摩托车,去往新家。这辆摩托车对叶蓁蓁来说,简直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她不记得爸爸是什么时候买的摩托车,只知道自己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坐爸爸的车上学。那个时候经常听说有的家长糊涂大意,孩子在后面掉到马路上了都不知道。叶蓁蓁怕自己也摔在大马路上,每次坐摩托车都会紧紧地抱住爸爸的腰,生怕自己会掉下去。不过这种情形,从她四年级开始就渐渐地变了。那个时候,他们班里条件好的同学,家里陆陆续续地开始买车。还有的同学,父母有司机,可以坐单位的车。骑摩托车来接送孩子的家长,非常之少。渐渐的,叶蓁蓁觉得爸爸的摩托车看起来那么刺眼,那么破旧。每次她爸爸戴着头盔等在校门口,她都觉得特别丢人,不想让同学看到。想到这里,叶蓁蓁忽然觉得自己心里头酸酸的。爸爸那么辛苦地接送她,如果知道女儿内心竟然这样虚荣,一定会非常难受吧。家具时隔多年,重新坐上爸爸的摩托车,叶蓁蓁一点都不觉得难为情,反而有种久违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他们一家三口,已经很多年没有这样紧紧地依靠着彼此了。夏天的晚上,风儿本是暖洋洋的。可爸爸骑车骑得太快,夜风嗖嗖的打在脸上,有种刺辣辣的疼,害得叶蓁蓁只好把脑袋缩在爸爸身后。赵秋月却是忍不住地抱怨丈夫:“你骑那么快干嘛?赶着投胎啊!注意点安全行不行?”叶壮志却不理会妻子的话,依旧骑得飞快,害得心脏不好的赵秋月一路心惊肉跳。他们新家的地理位置没有奶奶家那么好,距离叶蓁蓁的学校稍微远了一点,坐车需要四站才能到。不过好在这里有一个露天的菜市场,道路两旁还有许多各种各样的饭店、超市和药房,生活非常便利,这也是赵秋月当初看中这套房子的主要原因之一。不过叶蓁蓁就没那么喜欢这个环境了。毕竟这个露天菜市场是她回家的必经之路,有的时候她走路回家,难免要穿过脏兮兮的摊位,感觉整个人都low了起来。鸡飞狗跳。这就是小的时候,叶蓁蓁对于七星街市场的印象。由于他们来的时间是晚上,摆摊的商贩大部分已经回家了,只有个别摊位还借着朦朦胧胧的天光摆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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