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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 第三个愿望(第1页)

女孩又说了什么。后两句距离稍远,音量不大,余葵没听清。她只看到女生的手臂亲昵地挽上了时景的胳膊,也不管人还在车上,脑袋就要往他肩膀上靠。少年皱眉,肩膀微偏,把胳膊从她怀里抽出来。“裴姝,你今年几岁,矜持点儿。”“好啦好啦,不给碰就不给碰嘛,你别生气,我从小就是这样啊,你又不是不知道。”裴姝终于站直了身。她好奇围绕他自行车打量一圈,“我还没见过你骑自行车呢,真帅!我要坐你后座。”她说完果真坐上去,像是电影里体验生活的大小姐,兴奋扬起声。“咱们出发吧。”时景的腿支地上没动,声音听不出情绪。“你想去哪儿?”裴姝:“我就是来找你的,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女孩的肢体和言行,无不向人透露着他们的熟稔。扭头看了太久,余葵脖颈酸痛,缓缓转回来,整个人有点发懵,突然感觉自己在这儿有点多余。她猛地想起去年,在线上跟时景的朋友们打游戏时,大家曾提到过的‘大小姐’。在见到这个女孩之前,她未曾想过,那个头衔,竟然能如此贴切精准地安在一个人身上,以至于仅仅一个照面,她便立刻从脑海中挖掘出了那段记忆。刹车握长了,松开时,指尖连着小臂肌肉细微发颤,余葵放弃了打声招呼再走的想法,正要往前蹬脚踏板,便听时景扬声叫住她——“小葵,帮我个忙。”余葵认识的高端酒店不多,只能把人带到补习班附近的一家五星宾馆。大堂的水晶灯和明亮的地坪辉映,光洁得几乎能照见人影。然而进门没走两步,大小姐便嫌弃地皱了皱鼻子,打量着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厅,“什么味儿?这地方也太俗太旧了。”余葵一时不知怎么应,脚步一顿,便落后在大堂的感应门外,低头看了看自己在操场跑了一天脏掉的帆布鞋,她没跟进去,只告诉时景,车没锁,在门口喷泉那等他。感应玻璃门缓缓阖上,夜幕和少女都被关在门外。少年再回头,眼神冷漠警告。“裴姝,这里不是北京,没人会惯你毛病。你不住可以,自己找地方。”“你看你,我还没说什么呢,你又凶我!”裴姝跺脚。前台办理入住时,她终于忍不住委屈啜泣,“我一个人在这边,怎么敢住嘛,我千里迢迢来找你,就是想多看看你……”人长得漂亮,连哭都能让客人和前台多瞧几眼,然而时景只是面无表情低头看表。“收声,哭对我没用。”他掏卡付了房费,“现在十一点半,明天早上八点你准时下楼,会有人来送你去机场,回家以后老实呆着,别再来了。裴姝,这次是因为你妈给我打电话,下一次,我不会再管你。”“时景!”她果然不哭了,仰头愠怒看他,“我又是转车又坐飞机,折腾一整天就为了来找你,你一见面就想把我送回去不说,连让她在外面等几分钟都不高兴,冲我发脾气。”时景的耐性已经掉到临界点,脸色彻底沉下来。裴姝明知他不高兴,却气不过,偏要硬支着脑袋往下说。“之前看你们学校贴吧,我还不信,你时景怎么可能跟这种小城市的姑娘扯上关系,现在看来是真的,你眼睛真的瞎了。她是少数民族会什么苗疆蛊术吗?到底给你喂了什么迷魂汤?她穿拼错英文的鞋诶,我看一眼都觉得穷酸不舒服,你竟然跟这种底层人做朋友,让我输给她,我讨厌你,讨厌死你了!”时景眉头紧蹙打断。“我从前只觉得你蛮横任性,现在看来,连教养都很有问题。你评价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不是每个人都生来有你的环境,抛开家庭给你的光环,你还有什么比她值得称道的地方。”少年说罢,头也不回转身朝外走。女孩心中绞痛,眼泪又流出来,这次是真心的。从来没有人敢这么对她,然而看着少年那张冷漠昳丽的脸,她还是没出息地小跑追上去,声音里带着哭腔,偏执地拉他手腕,“可我们明明就是一种人,你不是也傲气得很吗?时景,承认吧,你就是在维护她,为喜欢上她找理由,你现在就是脑子一热被蒙蔽了,早晚会后悔的!”时景用力甩开。他冷冷道,“我记得我告诉过你不止一次,我的人生怎么样,是我的事,跟你没关系。裴姝,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请你下次别再做这种一拍脑门给别人惹麻烦的事,世界并不围着你转。”时景出了酒店,环视一圈才发现余葵正坐在喷泉台阶上。她形单影只,低头看地板,柔顺的黑色短发下缘,露出细白的下巴,不知在想什么,喷泉斑驳的灯光落在她身上,宽大的校服更衬得她细瘦荏弱。仅仅是这样看着。便觉得心里轻轻跟着抽了一下。年幼识字时,在词典上看到“怜爱”,时景怎么也无法理解那究竟是种什么样感情。自小养大的猫被父亲送人那天,他懂得了这个词的前半部分,会有保护欲,会有责任感,会置身处地想象对方的处境。

直到刚刚,裴姝说她不好的时候,他恍然第一次体会到这个词的真正含义。那是一种直抵人大脑深层的情感,看到她跟不好的一切沾边,大脑的疼痛网络便被激活,神经元无暇分辨这是她的痛苦还是他的痛苦。只剩没由来的心疼,没由来的纵容,只想对她更温柔一点儿,就像他一直以来下意识做的那样。幸好那些话她没听见。时景走近,才见她脚边地砖上有群路过搬食物的蚂蚁,余葵正用小树枝在为它们清理小石子路障。她的日记就常常画到这些小动物的琐事,现在人都高三了,还是没变,可见人童真有趣起来,是不以环境为转移的,他只觉得心都融化成了水,撑着膝盖弯下腰。“你要看它们搬完吗?”余葵正入神,闻声赶紧丢开树枝,背着手假装什么也没干,“你、你什么时候出来的?那么快就好了呀。”“只是办个入住而已,用不了多长时间。”时景起身推车,偏头看她,“小葵,你刚怎么不进来?”余葵不自然地挠了挠短发。“我的车没锁,我还得看车嘛。”骑行回家的路上,时景提起来。“裴姝她是我妈妈朋友的孩子,昨天下午离家出走,家里人找她一天了,我没想到她任性到这种程度,还连累你跟着晚回家。”余葵忙道,“没事的,能帮上忙就好。其实我也离家出走过。”时景的轻嗤从风里传来。“她和你怎么能一样。”余葵在骑车,没法回头,无从辨认他的神情,也判断不出他话里的“不一样”,究竟是哪重意思。她忍不住问,“你们认识很久了吗?”“算是吧。”自行车拐过右转道,便抵达余葵家所在的家属小区。时景脚支着地面,目送着她推车过了保安亭,跟她挥手道别,才动身离开。转过身,余葵的笑容便像融化的雪糕,彻底垮下来。其实她中途进过大堂。酒店保安指挥泊车,顺带让余葵把自行车往边上挪一挪,车停好后,她看两个人像是起了争执,便拜托保安小哥帮忙看一会儿车,鼓起勇气踏过自动感应门。人还没走到跟前,她便远远模糊听裴姝说出“她穿拼错英文的鞋”这几个字。余葵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在形容自己,本能躲到柱子后,逃也似地又跑出来。她不知道是不是耳朵听错了,毕竟没头没尾,只是听到了那一句,也或者,其实是她的自卑心在作祟,老脑补别人在议论她。余葵唯一能确定的,是她鼻子真的很酸,羞窘、难受快把她淹没了。时景说得没错,她们确实不一样。和那个叫裴姝的女孩比起来,她青涩得像颗没发育的果子。女孩不屑一顾的宾馆,最便宜的标间价格一晚上千,余葵之前补课每天都路过那,却从不会踏足,因为那是不属于她的世界,住一晚的价格够她吃喝两个月。脚上的帆布鞋,她知道正确的拼写,但外婆不知道。这双鞋是暑假回老家那趟,为奖励她考进前三百,外婆拉着她上街赶集买的,平时买五毛钱的小菜都嫌贵的乡下老人,见孙女穿得好看,砍价十来分钟,最后数了一百六十块给摊主。余葵开门,进玄关。脱了鞋,泄愤般把它使劲塞进鞋柜里,但蛮力非但没塞进去,反而让整格的旧鞋哗啦啦掉出来。程建国在卧室画图纸,闻声出来,“小葵,饿不饿?桌上还有番茄炒鸡蛋,要不我给你下个面条吃?”余葵背对他,无声悄悄擦掉眼泪。定了定声,“我不饿,不吃了爸爸。”“你们学校今晚的表演怎么样,有意思吗?”“嗯,很有意思。”程建国又道:“这么开心的日子,老师应该没布置作业吧,今晚可以早点睡觉了哦。”余葵的视线已经完全模糊了,但还是强忍着酸涨的眼眶,机械把鞋一双双理好,整齐放回去。“嗯,我把鞋洗了就睡。”她接了盆水,借着昏暗的阳台光线,一边打肥皂,一边流泪,使劲搓了满盆的泡泡,把整双鞋刷得干干净净,直至精疲力尽。雪白的鞋晾在阳台,夜风吹进来。她突然发现,她讨厌的并非这双鞋,也并不羡慕大小姐的物质生活,她只是妒忌她足以跟时景般配而已。真正的、并非大家的玩笑起哄,无须任何一方将就,任谁看了都觉得两人天造地设的那种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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