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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第1页)

“哼,别说我不关照你们,我可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这么简单的任务。”阿巴公嘴上说着,掏出一张羊皮卷,但眼神却明显在述说:臭小子,你们死定了!

“去渐月之森寻找国王的英雄剑?”堤密尔喃喃念道。

“不错!”阿巴公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传说中,这是一把能给人带来勇气的神剑。第一位岛国国王正是靠着英雄剑,才成功的收服了众多岛屿……你们只需要到达迷雾岛渐月之森的中心地带,取出英雄剑带给当地的舍都就算完成任务……”

“这么简单?”卢修斯怀疑的看着阿巴公,看到他尴尬的伸手去擦脑门上压根不存在的汗为止。“老头子,我们可是两手空空啊……”

阿巴公正是有些心虚的时候,听了连忙说:“这个好办,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堤密尔想了想:“我们现在什么也没有,除了需要换洗的衣服,最好还能提供武器……唔,还有,给一袋金币!”

“咳咳咳!”阿巴公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一……一袋金币?”

“老头子,你自己说有需要开口的,不会反悔吧?”卢修斯斜眼瞟着阿巴公,那欠揍的表情似乎在说:就知道你是随便说说的!

“我才不会反悔,倒是你们,小心别丢了小命,我可不会去救你们……”阿巴公觉得自己早已老迈的心又一次活泼泼的开始急跃,消失许久的冲动居然回到了身上。

“很好,交给你了!”卢修斯挟着堤密尔扬长而去,看得阿巴公恨得差点咬碎一块木板。

木已成舟,后悔也晚了!

一天之后,堤密尔与卢修斯抵达了迷雾岛的飞行港。拜阿巴公所赐,堤密尔穿着白衬衣,外裹皮背心,腰插长剑,就像一个游侠。而卢修斯却是一身黑漆漆的,装腔作势的提了根法杖。

按理说这两种人都很孤僻,他们能走在一起足以令人侧目,不过他们相当年轻,俊美得像是某个权贵家中出走的少爷。于是在旁人眼中,这本不合理的存在也变得合理起来。

他们态度友好的向路人打听舍都酒馆的所在,直到离开很久之后,还有人为他们的相貌气质深深着迷,久久不能回神。

迷雾岛是一个处于斯普莱斯岛屿群外围的小岛,岛上大部份地方都被森林覆盖。每天清晨,太阳总是最晚才到达这个岛屿,在此之前,从森林里弥漫出来的浓雾将整个岛笼罩其中,直到阳光降临,才会消散。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这里入夜后就会散发浓雾,但他们称那片可以吞吐浓雾的森林为渐月之森。迷雾岛只有森林外围以及飞行港附近有岛民居住,每一位长者都会告诫晚辈,不要独自进入渐月之森。因为凡是匹夫之勇误入或擅闯渐月之森的人,往往都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据传,渐月之森里住着一只青色的魔兽,有人曾见到它残忍的撕碎落单的人,但逃出后脑海却挥之不去那只魔兽的身影——青色的毛发在光线黯淡的森林里散发着幽光,充满力量的躯干如石头雕刻般强健,尤其美丽的是它那对眼睛,浓郁的色泽在光线中时而呈现碧绿或是湛蓝,但啮人那一刻,却是介乎于两种颜色之间。往往被逮住的人先是挣扎,随后便会被它迷去心神,软弱的等待成为食物……

“那这样说来,青色魔兽究竟长得是什么样子?像狮子?还是大象?”堤密尔回想了一遍,发现所有的传闻中似乎根本没有说到青色魔兽的形状。

“没有人知道。”迷雾岛舍都的老板不是老头,而是一个中年男人,唯一相同的是,他也叫阿巴公。

卢修斯挑眉笑道:“这么说,那位传说见过青色魔物的家伙也有可能是在造谣。”

迷雾岛的阿巴公看着憨厚,但却很精明干练,他表面上虽然老实巴交,实际却狡猾得紧。他看了堤密尔片刻又看了看卢修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但就是不继续往下说。

卢修斯淡淡道:“在因特卡纳岛的时候,阿巴公说舍都能为佣兵提供任何帮助,难道说迷雾岛和别的地方不一样?”

阿巴公好脾气的笑了笑:“话是如此没错,但我也听说你狠狠削了因特卡纳岛那个老家伙一笔,看来你们之间的关系很不错。”

“说重点吧。”卢修斯嗤笑一声。

阿巴公觉得有些奇怪,眼前这两个年轻人明明只是刚被招徕进地下佣兵组织的小菜鸟,但一个神经大条到居然兴致勃勃的讨论青色魔兽的外形,另外一个仅仅是眼神就给他带来无言的压力……这都什么人!“其实不只是我这里,在其它舍都,凡是想获取相关信息或帮助,都需要提供相应的酬劳。”

话音刚落,卢修斯就弹出一枚金币,恰好落入阿巴公的手中。

阿巴公顿时就喜笑颜开的掏出两个手掌大小的布包:“英雄剑在渐月之森的深处,你们很可能会和青色魔物发生冲突。只要佩着我提供的药草包,小心一些,远远避开青色魔物,就不会有任何危险……”

“堤密尔,我们在这里住一晚还是立刻进入渐月之森?”卢修斯收起布包,递了一个给堤密尔,眉头却不自觉的皱了皱。

“怎么了?”堤密尔伸出手指抚了抚卢修斯的眉心。

卢修斯闻言展开一抹笑容,并将堤密尔的手握住,极为暧昧的用唇触了触他的手指:“我很好!”

舍都的大厅里一片吸气声。

这里并不只有卢修斯和堤密尔两个人,还有一些来自其余岛屿,以这里做为中转休息地,或是来这里执行任务的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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