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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第1页)

空旷的楼梯间只有他一个人的脚步声。崭新的皮鞋落在楼梯上,发出细微而又沉稳的声响。“啪嗒——”规律的脚步声中突然多出一道。时矜的脚步一顿,又恢复成原来的节奏。多出来的这道脚步声是从楼下传来的,显然是有人正通过楼梯上楼。相较于他规律清浅的脚步声,那人的脚步声显然更散漫些,带着股一步三晃的劲儿,懒懒散散的。时矜莫名从这脚步声中想象到了波斯猫。高贵而慵懒。脚步声逐渐近了。时矜垂下眼,踏下最后一节楼梯。率先进入进入大脑意识的,是一股清浅的烟草气息,不浓,夹杂在男人带着热气的气息中,挟着满满的荷尔蒙扑面而来。来人似乎没注意到上方有人,踏上阶梯的步子不及收回,于是侧身微微避让。时矜的脚步停住。两人之间的距离在这意外下离得很近,近的似乎能嗅见彼此呼出的鼻息。时矜在男人的身形下难得的有了些压迫感。他抿了抿唇,细薄的眼皮微垂,遮盖住了眼底的情绪。反应过来的郁辞向后退了一步:“抱歉。”时矜垂着眼绕过他下楼,语气清浅:“没事。”“哎——”郁辞的手比大脑更快反应,他一把拉住了时矜的手,目光盯着他额心的红痣:“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时矜被迫停下脚步,他站定身子,抬眼。男人显然有一副极好的容貌,剑眉星眸,眉眼桀骜,浑身上下都透着满满的荷尔蒙气息。偏生睫毛纤长浓密,中和了他身上那股呼之欲出的攻击性。看来波斯猫的形容词不太准确。或许应该是猎豹?他的书里也许可以加上这样的一个角色。时矜的思绪不可抑制的飘飞一瞬,但很快,他回过神来,忽略掉男人似乎有些眼熟的脸,目光平静的对上郁辞:“你认错人了,我没见过你。”时矜知道自己有轻微脸盲的事,但那只是轻微,况且在这么多年的练习下,他已经熟知靠衣服和发色再结合容貌认人的技巧。他近几个月没怎么出门,遇到的容貌上乘的人更是少的可怜,最近遇到的,也就只有前天夜里在酒吧遇到的那个男人。但他记得很清楚,那天夜里的男人是染的一头银发。而眼前这个显然是一头黑发。因此,在说这话时,时矜是很自信的。他的自信也影响到了郁辞。他有些迟疑的松了松手上的力度,却也没完全放开:“你家里是不是有个妹妹?额心跟你一样有颗红痣?”时矜了然。看来这个男人想找的是时间。听他这有些迟疑的话显然与时间也不算熟悉,甚至很有可能只是一面之缘。虽说他跟时间的长相几乎没有相似的地方,但是若是这男人与时间只是一面之缘,那看到戴着口罩的他额心的红痣而产生误会,也算是可以解释的通的。想通这点,时矜抬起眼,语气难得的没那么冷硬:“是,舍妹额心也有颗红痣,或许你想找的是她。”“抱歉。”郁辞松开手,为自己的唐突道歉:“我刚刚看你要走,一时心急就抓住了你,抱歉了。”时矜摇摇头,右手触了触被握住的手腕,腕上传来的痛意让他轻轻蹙了下眉:“没事。”郁辞也看到了他的动作,他皱了皱眉,有些懊恼:“抱歉,我弄疼你了,要不你跟我回去上个药?我家就在楼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回事,看到个跟那天夜里相似的人,大脑来不及反应,手就先抓了上去。他分明跟那个女人也不认识啊。郁辞百思不得其解,最终将罪魁祸首安在了近日看的漫画上。一定是那漫画画的过于梦幻,这才让他春心萌动了。回去就把那本漫画烧掉!时矜拒绝:“不用了,谢谢,没什么大碍。”因为体质的问题,他的感知比常人要强,因而在痛感的感知上格外敏感。这种程度的痛感,按照往常的经验,他这手腕大概只是红了些,回去便能消散的差不多,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再去上药。既然时矜拒绝,郁辞自然也不会强求。他站在楼梯上,看着黑衣青年笔挺的背影,又看看自己套在身上的背心和大裤衩,突地挑眉一笑:“爷果然还是天生丽质,穿着大裤衩也照样能帅的跟人平分秋色。”——时矜回到家就直接进了书房。下午三点的时候,门铃又响了一次,时矜只微微停顿,便又继续敲着键盘。直到写完最新的章节,他才打开闪烁已久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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