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慢慢的端起了枪。
李向前也是一样。
随着那些东西慢慢的移动到靠近路的位置,李向前终于也看到了。
这是一群马鹿,有二十几只——算是很大一群了。
领头的公马鹿看着真的跟一匹马一样,昂起头的时候比李向前还要高不少——不算头顶上那大杈子鹿角。
李龙也看到了这头大家伙,他估计这家伙至少得有四五百公斤重。
如果把这家伙打下来,恐怕吉普车都装不下。
所以李龙并没有瞄准这大家伙,除了鹿角和鹿鞭,其他的没多大用处。
别看重,肉多,但这种公马鹿的肉抽油骚气的很,没有母马鹿和小鹿肉好吃。
至于鹿鞭,他李龙是缺那根鞭的人吗?
李龙没看上不代表李向前没看了,他一眼就看中了那头马鹿。
要能把这家伙打下来,嘿,就要那根鞭就值了!
先前李龙给过他狍鹿子和马鹿的鞭,他是体会过其中的好处的,这种东西,对于中年男人来说,没人嫌少!
李向前举枪瞄准了那头公马鹿。
他没想到这细微的动作,立刻就引起了那边马鹿的注意。
一时间,有几头马鹿一下子停了下来,定定的望着这边。
有些野生动物的夜间视力比人强。
李向前一看有几头马鹿停下来看他,立刻就明白自己刚才的动作,似乎是暴露了。
他也知道这时候只要保持一动不动,也有可能糊弄过去。
实在不行就开枪——但是,眼下那些马鹿距离自己这里至少还有个三四十米,自己就看到最高大的影子和它身边的几个马鹿。
眼下开枪,是不是会影响大事?开枪后那些野生动物不从这过了怎么办?
李向前有些担心,他就尽量把枪端平不动。
然而,越注意,他就越紧张,感觉平时端着很轻松的猎枪这时候怎么这么重?
怎么脚下也痒了起来?
他觉得自己刚才没保护好自己的脚,这温度太低,有点生冻疮的意思。主要还是以前生过冻疮,后来生活条件好了,冻疮也没了。
没想到这回冻一下,又有复的迹象。
这可不好!
李向前越关注这些,就越感觉到脚痒,他极度的想要挠一下,但不敢动啊!
那些家伙太机警了!
好像有过专业分析,说人类越想着自己不干什么,可能就越容易干什么。有个例子是说,你如果和别说人你一分钟之内不吞咽口水,那么这一分钟之内,你九成九会咽口水——这算一种反向应激吧?
也就是说,李向前越想着脚痒问题不大,关注点不自觉的在这里,那脚就越痒。
如果不分散注意力的话,迟早他会去挠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