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羡吱微微抬头,收敛笑意,伸手搭在她腿上,带着几分讨好:“我今天面试成功了,开心。”
“你不签公司也可以。”沈晴雪说。
“但我想演戏。”纪羡吱说:“我喜欢演戏,你知道的。”
许是沈小姐喝了些酒,说话时总愠着微醺,懒洋洋地,脾气也温和许多。
以往也有这种时候,纪羡吱会趁机跟她多要一些自由,譬如学喜欢的专业,演喜欢的戏。
但她从未让沈小姐插手过她的事业。
她知道沈小姐很厉害,大手一挥给她砸几部女主戏也不是问题。
曾经在拍《春庭晚》时,沈小姐来探班,不过是探另一个女生的,当时对方演女二,大家都说她攀上了高枝,全剧组的人都对她恭恭敬敬的,生怕得罪了对方。
那时她站在远处,看沈小姐冷冷地站在一旁,听大家说沈小姐家世如何之好,她又多么高高在上。
总有人前赴后继想跟她,但沈小姐从来不给眼神。
从那时纪羡吱就知道,攀着沈小姐很容易就能一步登天。
但沈小姐对她已经很好了,纪羡吱不敢再要更多。
她也知道,这样的自己是不配进入沈家高门的。
所以往后沈小姐结婚,她会断开和沈小姐的联系,希望能体体面面地离开。
那就不能放弃她的事业。
演戏虽然现在钱挣得不多,但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纪羡吱也不奢求能像程小姐说得那样大红大紫,能混口饭吃,让她过得还不错。
要是可以,攒钱买一套自己的小房子,养一只猫,再养一条狗,天气好的时候牵着它们去晒晒太阳。
可能不会再有爱人,但这样的生活也不错,平平淡淡。
或许哪天会在新闻里再看见沈小姐的消息,她也只会祝沈小姐往后平步青云,幸福美满。
纪羡吱的小算盘在心底打得噼啪作响,但什么都不敢跟沈小姐说。
也只能在沈小姐喝醉之后心情好的时候,得寸进尺一步,再一步。
“吱吱。”沈晴雪摸着她的头发,就像在摸一只温顺的猫,“你今年多大了?”
“21。”纪羡吱说。
她认识沈小姐的时候,才17岁。
一转眼已经四年过去。
“长大了。”沈晴雪眯着眼说:“头发最近没打理?毛毛躁躁的。”
“昨天洗头发忘记用护发素了。”
菲佣不知何时已经全部撤离,偌大的空间里也只剩她们俩。
纪羡吱看她今日心情好,自己也开心,仰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脱了鞋上沙发窝进她怀里,沈晴雪顺势将她搂紧,抱过来在她额头吻了吻。
很自然而然的动作。
纪羡吱却喜欢极了。
她知道自己对于沈小姐来说是捡回来的小玩具,跟只流浪猫似的,
但谁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可有可无的东西。
所以偶尔在这种时候(),在沈小姐不经意间的动作里(),纪羡吱会觉得沈小姐对自己也是有那么一点喜欢的。
可能只有一点,但也够了。
纪羡吱从小到大没得到过爱,能遇上沈小姐这样的人救了她已经足够。
不敢奢望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