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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森林深处的老宅 隐藏着什么秘密(第1页)

老金钻进被窝,紧紧攥着精灵项链。这小小的项链里,承载着孩子们对光明的渴望。他仿佛能感受到那股近乎狂热的期盼,手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呲啦!一道亮光从他紧握的拳头中迸发而出。虽然比不上led灯泡,但这亮度也相当不错了。就算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森林里,估计也能照亮前方的路。雷精灵项链。老金最终还是在温蒂妮和拉特拉斯之间选择了手电筒功能。毕竟他晚上出门的次数比净化污水的次数多得多。工具嘛,当然是谁用得多就选谁。老金一直想要个手电筒,但净水器还真没啥需求。他刚拿定主意,莉夏就麻溜地把雷属性附魔到了精灵项链上。为了表示感谢,老金紧紧抱住莉夏,一番温存之后,不出意外,两人又“坦诚相见”了。不过莉夏比他起得早,还给他做了早饭,这让他感觉双倍的幸福。剩下的精灵核心没啥用了,老金就和薇妮娅一起去把它们全卖了。五个核心一共卖了40银币,老金乐得合不拢嘴。这价格比他想象的要高得多。主要是因为这附近的中级精灵比较少见。“嘿嘿嘿。”总之,以后这玩意儿就是他的专属手电筒了。这可是中级精灵核心和精灵项链合成的宝贝,只要不弄坏,就能一直用下去。这玩意儿还能“充电”,白天晒晒太阳,晚上就能亮好几个小时。这不就是太阳能手电筒嘛!而且这玩意儿比手电筒小巧便携,戴在脖子上一点也不碍事。亮度高,续航长,简直完美!不愧是附魔了魔法力量的神器,跟现代科技产品一样方便。要是家里再有个冰箱就更好了。听说贵族家的厨房里有类似冰箱的东西,也不知道啥时候能用上。“大白天的躲被窝里干嘛呢?撸管呢?要不要姐姐帮你一把?”老金正美滋滋地摆弄着项链,卡琳一把掀开了被子。今天是休息日,其他几个老婆都去逛街买东西了,卡琳说累了,就留在家里。“我撸个锤子。”除了每两天给阿露拉浇一次“营养液”,老金一般不练习传统手艺。家里有四个老婆,犯不着浪费精力。这日子,简直就是雄狮的待遇啊。“那你在干嘛呢?”“这不是试试新项链嘛。晚上干活的时候用,肯定贼方便。”“莉夏做的那个?是挺方便的。对了,拿着你的剑,跟我去后院。最近你不是一直想练剑气吗?”“克劳迪跟你说的?”“嗯。我也想教你,但是剑气这玩意儿,全靠个人悟性。不过,你老公的事儿,我这个当老婆的肯定得帮一把啊。”老金立马扔开被子,套上短裤。休息日也不能落下训练。卡琳亲自指导,那更是求之不得。“练完咱俩来一下?”“嘿嘿嘿,就知道你小子想什么!”“小机灵鬼儿。走吧。”老金跟着卡琳来到后院。反正她们逛街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正好跟卡琳温存一下。老金最近的生活,基本就是每周干一两票,平时练练功,赶上冒险家公会的休息日就休息一下,然后再继续干活。说是休息日,其实也闲不着,几个老婆很少放过他。除了偶尔出去吃饭、逛街、购物,剩下的时间基本都在床上度过。老金感觉自己的腰都快累断了。老金在城里附近接点活儿,帮其他法师和炼金术士跑跑腿,兢兢业业地积累经验,日子过得也算顺风顺水。没啥特别的事儿发生。猎杀出现的怪物群,收集材料什么的,都是d级到c级之间的任务。有时候跟薇妮娅一起,有时候跟克劳迪和薇妮娅一起,有时候也单干。不管跟谁组队,都没碰上什么厉害的怪物。日子过得风平浪静。当然,怪物群出现可不是什么太平盛世,不过对老金来说,这些都是小意思。或许正因为如此,虽然老金的技巧和经验都在不断积累,但魔力方面却没什么进展。魔力总量也停滞不前了。他每次练剑的时候,都会想着怎么才能使出剑气,但一直没有头绪。他还特意去图书馆查了查资料,但那种东西怎么可能在图书馆里找到。就算是英雄传记,修炼的情节也都是一笔带过,真是的。那些书里写的都是怎么打怪升级,怎么成功的故事,看得老金津津有味,一不小心就看完了一本。夏天快要结束了。老金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升到c级。经验倒是攒了不少,但d级才干了一年,时间还是短了点。想要获得更高的信誉,一年时间确实不太够。“黑炭,要出门啊?”“嗯。你要买啥?我回来的时候给你带。”“不用了,你去吧。去公会吗?路上小心。”老金跟正在看书的薇妮娅打了个招呼,就出门了。,!本来昨天就该接任务出去干活的,但没找到合适的,所以今天又休息了。不过,既然已经早上了,还是去公会看看吧。克劳迪还在睡觉。自从上次被鹰身女妖抓走之后,薇妮娅就有点过度保护他,不过随着两人一起执行任务的次数增多,薇妮娅也渐渐放心了,最近老金也经常一个人出去做任务。一般都是薇妮娅专心研究魔法的时候,老金才会一个人出去。老金朝着冒险家公会走去。走路过去大概需要半个多小时。路上行人熙熙攘攘,马车来来往往。最近都没看到柯布森那小子,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今天去公会,能碰上他吗?最近活儿比较多,老金赚了不少钱,把装备都修补了一遍,还添置了一些新的。他现在全副武装,身穿锁子甲,胸甲、护腿、护手、肩甲一应俱全。要是再赚点钱,说不定就能买一套板甲了。武器嘛,卡琳送的黑铁长剑用着挺顺手的,暂时不用换,所以可以把钱都花在防具上。老金来到了冒险家公会。然后,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这不是野蛮人老弟吗!”“你小子,不是柯布森吗!”好久不见柯布森,老金还真有点想他。他琢磨着这小子最近在干嘛,突然发现柯布森的装备比以前好多了。“你这盔甲不错啊?”“想知道吗?哎,我早就想跟你显摆显摆了,可你小子一直没出现!”柯布森得意洋洋地扬起下巴。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估计是想炫耀一下。“嘿嘿嘿,我就随便问问。你小子肯定没好好攒钱,该不会是去赌场赢了一大笔吧?”“我去!你怎么知道的!”老金随口一猜,没想到还真猜对了,柯布森激动地大喊起来。这小子之前一直藏着掖着,看来这次在赌场是赚翻了。“我的天!我说老弟,别人想显摆的时候,你就听着呗。这是基本礼貌啊,懂不懂?好不容易见一面,你这样也太扫兴了。”柯布森的装备确实鸟枪换炮了。他手里拿着一把看着就不错的刀,身上穿着铁制胸甲和护手,这行头出去当个打手都绰绰有余了。“你说的也有道理,不过那是对女人的态度,男人之间不需要那么多客套。”“这话我爱听。走,吃早饭去。”“我已经吃过了。”莉夏做的爱心早餐,必须得吃完。“吃过了也得再吃点。”“行吧。”反正他也吃得下。两人来到附近的一家餐馆,点了些吃的,又要了两杯啤酒。啤酒很快就上来了,柯布森一口闷干,然后咧嘴一笑。“嘿嘿嘿,我运气爆棚啊。我这辈子都没这么走运过。我把攒的钱全压上了,结果一把就翻了五倍!”“可以啊,小子,赢了不少嘛。”难怪柯布森的皮肤都变好了,头发也更有光泽了。五倍的收益,确实够他好好捯饬一下自己了。“我本来还想拿着这笔钱再去赌一把,多赚点,但总感觉会血本无归,所以就赶紧买了套装备。可我又想着,要不就拿赢的钱的一半再去搏一搏?这想法差点没把我逼疯。所以我才赶紧把钱花掉。”拿赌博当投资,这小子迟早得倾家荡产。“你这理由也太扯淡了,不过,买装备是好事。战斗力还得靠装备撑着呢。”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着各自的近况。柯布森也是e级冒险家,每天忙忙碌碌地做任务。不过,看他这样,升到d级估计还有的等。毕竟这玩意儿一般都得按年来算。而且他还偶尔会任务失败。“对了,野蛮人老弟,你最近怎么样?”“我嘛,d级冒险家,整天忙着做任务呗。对了,好久不见,正好问问你,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吗?”“想知道啊?只要你请客,我就告诉你。”“想吃啥随便点。”“好嘞!”于是,老金又请柯布森吃了一顿。柯布森说他把赢的钱都花完了,现在兜里没多少钱了。不过,请柯布森吃饭,还能听他说说外面的事儿,这可不是亏,而是赚。“嗯……听说在距离这里大概三天路程的森林深处,发现了一座老宅。突然冒出个老宅,怎么想都觉得诡异吧?不过,好像已经有人去了。”“老宅?”森林深处发现老宅?这地方森林茂密,说不定是什么年代久远的别墅之类的被人遗忘了。不过,那地方已经远离城镇乡村了,盖房子多不方便啊?难道以前那附近有什么村落?要是这样的话,去那老宅里说不定能找到点什么宝贝。“还有别的吗?”“这个你应该知道吧,最近附近出现了很多小鬼。”“小鬼?什么情况?”老金还真没听说过这事儿。“你消息也太闭塞了吧。最近这附近出现了好多小鬼。牧师和修女都说,这可能是某种不祥的预兆。”据说,小鬼是从地狱或魔界来的,它们有点像精灵,但却是邪恶的怪物,也可以说是恶魔的一种。不过,老金知道的是,这玩意儿弱得要死,就算是菜鸟时期的他也干掉过不少。只要深入森林,就能经常碰到它们。记得以前跟艾莉婕、柯布森和梅丽娅一起下副本的时候,还碰到过地狱犬呢。小鬼除了长得丑,其他方面都没啥特别的,所以经常被冒险家们干掉。它们好像是以啃食尸体为生的,不过它们的长相确实够邪恶,所以在冒险家圈子里,它们有个外号叫“厄运的使者”。“还有不少醉鬼嚷嚷着世界末日要来了。估计是他们觉得,世界末日来了,他们这辈子在酒上浪费的时间也算值了。除了这些,就没啥特别的事儿了。”柯布森一口气喝完啤酒,说道。小鬼啊……:()异世界社畜打工人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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