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就是那三个男人,他熟悉不说,还是特殊任务对象。
俞灯犹豫了半天,最终选择了还没试过完成任务的安德尔斯。
选好之后,俞灯从水里起身,顺便看了一眼浴室里的镜子。
虽然副本在最开始给玩家进行了长相调整,但他仍然是自己的长相。
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瞳色的变化。
这个副本里,俞灯的瞳色是暗红色的,在使用力量时会加深颜色。加上小尖牙和翅膀,让他多了几分非人的可爱。
好了,该进行狩猎啦。
俞灯的小翅膀张开扑腾几下,在速度加成下,几秒就从窗口飞走了。
还在暗中吵架的几只小动物:“??”等等,它们那么大一个小少爷去哪了?
小少爷已经抵达了安德尔斯的房间。
狼人似乎也是刚洗漱过,上半身还没穿上衣服,肌肉表面还有些水汽。
这位狼人首领看着突然出现的小血族,耳朵支棱起来,扬起笑容:“晚上好。”
俞灯歪了歪头:“晚上好?”
大概也只有俞灯这位狩猎者会得到猎物的热情欢迎了。
俞灯慢吞吞地飞到狼人面前停下:“我要狩猎你哦。”
诶,等等,如果不杀人的话,狩猎者要干什么呀?
业务经验为零的狩猎者看着眼前高大的猎物,陷入沉思。
“荣幸至极。”安德尔斯对上次在餐厅没能投喂俞灯的事情耿耿于怀,主动提议,“狩猎者先生,要不要试一试我的血?”
俞灯抬起眼。
“你一定会喜欢的。”安德尔斯哄骗着有点迟钝的小血族。
“狼人和血族虽然有些恩怨,但狼人这种躯体强悍的生物的血液,对血族来说是很有营养的。”
俞灯回忆了一下。
“啊,我已经喝过秦钧的血了,味道确实不错,但是好像也没有很神奇啦。”
安德尔斯根本没去了解过竞争对手叫什么。他愣了一下,反应过来秦钧就是除了管家之外的那个情敌。
“……”安德尔斯咬牙切齿。
连那个小子都用血讨好过小血族了,合着只有他还没有被小血族咬
过?
“他并不是顶尖的狼人血脉。”安德尔斯毫不留情地抨击情敌,“像我这种可以完全变成原型的,血液才是最有价值的。”
“是吗……”
俞灯仰起头,挨在安德尔斯的脖颈处,鼻尖轻轻耸了耸。
狼人配合地低下头,手臂肌肉紧绷,最终还是没忍住搂住了漂亮的狩猎者。
俞灯的指尖落在狼人颈侧,隔着皮肤按了一下流淌着鲜血的血管。
好像确实很美味。
狼人的喉结滚动,哄道:“试一试吧,味道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