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跳音公司法务的天极律师事务所发出的,内容是要求长盛的新业务下架所有有关版权音乐的作品。 并且按照作品的播放量进行赔偿。 涉及到的配音音乐,改编音乐,背景音乐大部分都是跳音通过天极跟音乐版权方签订的网络短视频独家版权。 长盛新业务使用就是属于侵权 如果长盛集团没有满足跳音公司提出的要求,天极将代理跳音将长盛新业务告上法庭。 李若男将律师函狠狠的扔在地上,站起来生了一会儿闷气以后,问道:“我们涉及音乐版权的作品有多少?” 法务部负责人抿着嘴唇说道:“大概占内容总量的80%!” 李若男深吸一口气,说道:“如果按照他们的要求赔偿的话,要赔多少钱?” “初步估算了一下,大约在5到8亿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