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时轲主动地伸手攀着傅斯冕的肩膀,仰起头回吻。傅斯冕的气息灼热,烫得周时轲腿软腰软,窗外天际一道闪电由远及近砍过来,客厅里骤然明亮了一瞬间。惊醒了周时轲。“对了,你吃饭了没有?”周时轲从傅斯冕身上下来,翻身下了沙发,跑去厨房,“啪”地一声打开灯,在冰箱里找着什么。傅斯冕看着他的背影,揉了揉眉心,按开旁边小茶几的台灯,“吃过了。”周时轲动作顿住,抱着一盒水果从厨房里出来,有些不满,“你为什么吃过了?”傅斯冕笑了一声,“我饿了啊。”“好吧。”“哥,我们组合里的新来的好像不太喜欢我。”周时轲抱着枕头坐在傅斯冕旁边,看着傅斯冕又开始处理工作,叹了口气,“他说我写的歌没有深度。”“他说的?”傅斯冕眼也未抬,语气浅淡。“嗯,我写的歌真的很难听吗?”周时轲用头撞了撞傅斯冕的肩膀,小声问道。“重要吗?”傅斯冕侧头瞥了周时轲一眼,“只要你写,我就给你出,谁写得比你好,我就把它买下来署你的名字。”周时轲心里紧了一下,他知道傅斯冕做得出来这种事,可是……“哥,你听过我写的歌吗?”周时轲故意问道。“听过。”傅斯冕合上电脑,侧头看向周时轲。周时轲手指在沙发皮子上抓了抓。对方倾身吻了过来,手顺着衣服下摆探进去,捏了捏周时轲腰上的肉,“又瘦了?”傅斯冕这么主动,周时轲顿时什么都抛到了脑后,他靠在沙发上,一副任君采撷的模样,“可能是太想哥了吧。”男生被压在沙发上,他比傅斯冕小两岁,傅斯冕今年二十三,而他不过刚刚毕业,傅斯冕在生意场和一群老狐狸推杯换盏虚与委蛇,他只需要发愁吉他的琴弦好像不太好用,今天写的词好像也不太好。他吃的住的,从由表叔提供,变成了由傅斯冕提供。周时轲是被傅斯冕娇养着的小孩儿。-两人都年轻,身体扛得住各种弄,但周时轲不是很能招架得住傅斯冕,傅斯冕一开始会很温柔,将周时轲哄得晕头转向,说什么姿势就什么姿势。但真正的傅斯冕是粗暴直接,是具有攻击性的,每次都能让周时轲浑身颤抖,连声求饶,连手指头都虚了脱。傅斯冕这次出差两个月,两个人只能通过手机联系,加上傅斯冕本身就内敛含蓄,周时轲埋在傅斯冕的脖子里,重重地咬了他一口。“乖乖,腿张开。”傅斯冕扶着周时轲的后脑勺,轻声说道。周时轲的脖颈绷直,双腿被傅斯冕用膝盖抵开。窗外的雨下个不停,沙发上的抱枕被丢到了地上,静谧的室内时不时一声抽泣和低喊。结束的时候,傅斯冕单手就将周时轲抱了起来,周时轲双腿盘在傅斯冕的腰上,整个人都软绵绵的。“哥,说你爱我。”男孩子闷声闷气地撒娇。傅斯冕失笑,“我爱你”花洒里的热水浇下来,周时轲看着傅斯冕将沐浴露挤到手心,有了泡沫之后才抹在自己身上。“哥,我也是,我爱你。”傅斯冕始终淡然。周时轲仰头看着傅斯冕,微微有些出神,朦胧昏黄的灯光里,傅斯冕的脸一寸寸变得模糊,和记忆里站在主席台上的穿着白衬衣的少年完全重合。周时轲因为在家里待不下去了,被发配到申市读书,吃住都由表叔负责。转学来江城的时候,他正好高一,开学典礼那一天,傅斯冕作为高三学生代表上台发言,他穿着白衬衫和黑色长裤,裤型将他的腿拉得长又笔直,衣角飞扬,他眉眼俊秀清冷,声音从话筒里传出来,让人耳朵都能酥掉。周时轲是个声控加颜控,他喜欢唱歌,对声音好听的人自然就喜欢,而在之后的主动接触中,周时轲对傅斯冕越加无法自拔。可惜傅斯冕已经高三了,在周时轲还没能把人拿下的时候,他就已经去了大学。周时轲在接下来的两年,咬着牙,考去了傅斯冕所在的大学,再一次成为了傅斯冕的学弟,没有了不能早恋的校规掣肘,周时轲终于开始可以光明正大地追求傅斯冕了。他以为傅斯冕很难追的。学校里喜欢他的人用卡车都拉不完。但周时轲只用了三个月,就追到了傅斯冕。他知道傅斯冕喜欢干干净净的小男生,他跟舅舅说,将本来要准备买给自己的超酷火红色越野换成了低调的奥迪,又扔掉了花里胡哨的眉钉耳钉,洗掉了肩膀上的纹身,衣柜里的潮牌被款式简单设计大方的毛衣衬衫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