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敬川没动,略微眯了下眼睛:“手机壳很可爱,自己买的吗,还是别人送的?”
粉红色的云层中,是一只捏脸的玉桂狗。
陈驹还没回答,就听见对方开口:“是……对象送的吗?”
“不是,”陈驹把手机放下:“我没有谈恋爱。”
“我也没有,”裴敬川给自己的领带完全抽出,随意地挂在指间,“走吧,两个单身汉的夜晚不应该这么单调。”
陈驹张着嘴:“啊?”
“你不是最喜欢散步了,”裴敬川已经站了起来,“以前读书那会,每次吃完晚饭,都喜欢绕着操场走很久。”
当时陈驹特老气横秋,一本正经地说饭后百步走,能活九十九。
其实也就是他小时候生病的次数多,去学校的天数少,父母工作忙碌的话会把陈驹放在奶奶家里,老人年纪大了,喜欢晚上摇着蒲扇去公园溜达,当然要给自己的小孙子带上。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陈驹笑了:“也行。”
刚才屋里那股黏着的气息消失,陈驹去卧室换衣服,睡衣扣子都解开一半了,又探出头来:“你不换衣服吗?”
虽然抽走了领带,但是穿着衬衫还是不舒适呀。
裴敬川沉吟了下:“是有点……箍着腿不太舒服。”
嗯?
陈驹竖起了耳朵。
然后,他就眼睁睁看到裴敬川伸手,顺着摸了下被西装裤包裹的大腿——
男人的手指轻微按下,黑色的面料凸显出不易察觉的痕迹,此时此刻,陈驹才注意到,原来裴敬川今天也佩戴了衬衫夹。
就是在阳台上搭着的那个。
很多东西在生活中,可能不会张扬地夺人眼球,比如设计低调的项链或者袖扣,而一旦被吸引目光,那点痕迹就格外清晰,陈驹几乎能想象出来,黑色皮圈是怎么束缚男人紧实的大腿,而银色的卡扣,则又如何在外人看不见的地方,咬住衬衫下摆,显出漂亮挺拔的身体线条。
而此刻,裴敬川恰如其分地扬起脸,有点无奈:“你等一下,我给衬衫夹脱了。”
陈驹木着张脸,“哦”了一声。
关了门,继续解扣子,给睡衣在衣架上挂好,他换了身简单的衣服,浅色短袖和灰色运动裤,又拿了个棒球帽盖在头上,出去的时候还压了下帽檐,声音含糊不清:“……我收拾好了。”
窗帘被风鼓起形状,亚麻色的穗子也在跟着晃动。
陈驹垂着睫毛,喉结滚动了下。
裴敬川坐在沙发上等着自己,应该只是脱掉了衬衫夹,所以一小截衣角往外扯出了点,更显得姿态的漫不经心,他五官的轮廓很深,再加上“生人勿近”的气质,就有种锋利的冷漠感,而此时,这种感觉完全消失,一方面是因为头顶灯光的柔和,另一方面,则是鼻梁上架着的金丝边眼镜。
矜贵,谦和。
陈驹:“……”
他当初为了避免被学生表白,才选择戴眼镜增加威严,却被更加疯狂地讨论,那会儿陈驹还不太明白各中缘由,只认为是中学生的审美比较古怪。